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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不滿設備故障鬧場阻通關遭起訴求重判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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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水客」工作的林姓男子今年3月間因不滿金門港旅運中心行李托運設備故障,竟於通關查驗櫃檯前大聲咆哮、腳踹設施,甚至站上櫃檯煽動其他旅客拒絕通關,導致登船查驗作業一度中斷,嚴重影響港區秩序及公務執行。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日前偵查終結,認定林男涉嫌違反《刑法》妨害公務及強制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維護國門尊嚴、航運安全及公共秩序。
金門地檢署指出,林姓被告於3月23日下午3時25分許,在金門港旅運中心因不滿船班行李托運設備故障,情緒失控,先在通關查驗櫃檯前向浯江輪渡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大聲咆哮,隨後踹踢紅龍柱及櫃檯,甚至攀站櫃檯鼓動其他旅客拒絕接受通關查驗,造成現場秩序混亂,登船通關作業一度停擺,嚴重妨害查驗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檢方偵查後認定,林男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第135條第1項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罪,以及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依法提起公訴。
地檢署表示,金門水頭碼頭為兩岸小三通重要客運港口,不僅肩負國家邊境管制任務,也是國門形象的重要窗口。被告在眾目睽睽下公然破壞公共秩序、挑戰公權力,法治觀念淡薄,不僅危及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也對現場通關旅客造成恐慌,影響港區正常運作,犯罪情節非輕,因此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收警惕之效。
地檢署說,民眾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時,如遇天候因素、設備故障、航班延誤,或因法令、契約等因素影響自身權益,應循合法、理性方式反映意見或提出申訴,切勿以強暴、脅迫、辱罵等違法方式妨害公務執行,甚至影響其他旅客權益。凡逾越法律界線者,檢方均將依法嚴辦,以共同維護國門尊嚴、航運安全、公共秩序及第一線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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