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汰舊 廢四機免費回收116年起申請更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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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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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推動資源循環及落實便民服務,環境部已修正發布「應設置資源回收設施之電子電器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將自1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金門縣環保局表示,新制簡化現行作業流程,取消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並將網路購物平台納入規範,在兼顧民眾回收權益的同時,讓回收服務更加便利、環保。
環保局指出,所謂「廢四機」係指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等四大類家電。依現行規定,民眾購買新機時,只要符合「同項目、同數量、同時間、同地址」原則,即可享有販賣業者免費搬運回收舊機的服務。
環保局表示,過去紙本「廢四機回收聯單」主要作為宣導及管理工具,隨著民眾環保意識提升及販賣業者配合回收制度已相當成熟,紙本聯單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新制上路後,將取消填寫、交付及保存紙本聯單的規定,不僅可縮短交易流程,還能減少紙張使用,兼顧行政效率與節能減碳效益。
此外,因應網路購物日益普及,此次修正將非實體店面納入規範。環保局說明,未來網購平台、購物網站等販售廢四機商品時,須於網站或相關行銷載體,以12點以上字體清楚標示免費回收服務內容及服務專線,讓民眾無論透過實體門市或網路購物,都能清楚了解回收權益,確保數位與實體通路享有一致的服務品質。
環保局強調,民眾最關心的免費回收權益並不會因新制而改變,未來仍可依規定享有「買新汰舊、免費回收」服務,請民眾安心配合辦理,共同落實資源循環及廢棄物妥善回收。
環保局呼籲,民眾淘汰家中老舊家電時,切勿任意棄置或交由非法業者處理,以免造成環境污染及資源浪費,應透過販賣業者免費回收機制或循合法回收管道交付處理,共同實踐資源循環、打造永續宜居的金門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