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戰地政務55至64歲115年秋節慰助金申請至9/11止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86
字型大小: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民眾115年(2026年)秋節慰助金申請期限至9月11日止,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新臺幣1萬2,000元,縣府將於中秋節前核撥至申領人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帳戶。民政處呼籲符合資格尚未申請的鄉親把握期限,儘速完成線上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縣府民政處表示,115年秋節慰助申請期間自6月30日起至9月11日止,申請對象須符合出生日期、戶籍及設籍年資等條件,即民國50年9月26日以後出生、民國60年9月25日以前出生,且目前戶籍設於金門縣;另須於戰地政務終止前,即民國81年11月7日前,曾設籍金門縣累計滿10年,並於設籍期間年滿16歲。
符合資格者可備妥本人身分證及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至金門縣政府「感恩慰助金申請系統」(https://www.km5564.com/)辦理線上申請,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及存摺等相關證明文件,依系統指示完成資料填寫及確認。民政處指出,自115年秋節起,55歲至64歲三節慰助恢復以現金方式直接撥入申領人帳戶,並全面採線上申請,不需再郵寄紙本申請表,符合資格且完成申請者,後續各節次原則上無須重複申請。
民政處提醒,申領資格如有變動,將依規定辦理。包括各節次前年滿65歲、基準日(申請截止日)前死亡,或戶籍遷出金門縣等情形,將撤銷當節慰助發放資格;因戶籍遷出而遭撤銷資格者,須待日後重新遷入金門縣,再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
此外,年滿65歲並已申請該項慰助者,民政處將自發放名冊中逕予剔除,並請於年滿65歲當月,另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相關權益可依規定銜接辦理。
民政處特別提醒,申請系統將於9月11日截止後翌日自動關閉,逾期將不予受理及補發,請符合資格民眾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請。截至8月底,另有531名鄉親自112年秋節至115年端節期間9個節次首次申請慰助,當時因未提供銀行帳戶資料,此次秋節慰助金恢復現金撥款後,為確保款項順利入帳,請這批民眾務必於9月11日前登入系統,上傳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並確認帳戶及相關資料正確無誤。
民政處提醒,申領人提供的帳戶不得為靜止戶或專款專戶,以免造成慰助金無法入帳;如有變更受款帳戶需求,或原帳戶遭凍結、列為警示帳戶等無法受款情形,請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由公所依專案程序協助辦理。符合資格鄉親請把握申請期限,及早完成相關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