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工公告停業 縣府:涉重大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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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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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工商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擅自於其官網公告停業乙事,金門縣政府昨(16)日發表嚴正聲明表示,該行為直接關聯「金門工商休閒園區BOT案」投資契約之履行,除已涉及契約所定之重大違約事由外,台工公司事前未與縣府共同研商因應機制即片面發布停業訊息,已嚴重破壞雙方本於合作、誠信、公平及合理履約之精神,完全背離BOT案合作應有之夥伴關係。
縣府表示,台工公司前於114年1月24日就園區一期暫停及二期縮減等爭議向財政部申請履約爭議調解,並於114年11月5日獲頒調解成立書。然台工公司於後續執行期間,始終未能完成調解成立書所要求之達成要件,今竟採取於網頁自行公告停業之極端作為,縣府依投資契約規定已於115年9月16日函知台工公司不得擅自停業,必須持續維持公共建設服務之提供;若台工公司仍執意擅自停業,係認屬重大違約,並得依約裁處違約金。
針對台工公司聲稱遇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得暫停履約等訴求,縣府特別澄清,依投資契約規範,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之主張設有嚴謹之書面通知與審認程序。截至目前為止,縣府從未收到台工公司提出任何符合不可抗力或除外情事之具體說明與事證,遑論完成法定審認程序。另就台工公司表示已依《促參法》向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再次申請調解乙節,依了解目前財政部尚未正式成案,且該申請是否符合《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之要件,尚待財政部審查定奪。
縣府強調,BOT案關乎地方產業發展與公共利益,縣府將持續依投資契約及相關法令嚴格把關,全力保障縣民權益與公共建設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