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涉嫌現金買票賄選 2樁腳羈押禁見獲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80
字型大小:
金門地檢署偵辦某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案。(資料照片)

金門地檢署偵辦某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案。(資料照片)

金門地檢署偵辦某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賄選案,專案小組搜索9處地點,傳喚、約談2名樁腳及8名選民到案,並查扣選民主動繳回的3萬元賄款;經漏夜偵訊後,認定2名樁腳涉賄選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昨(7)日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均獲裁准。
金門地檢署表示,檢方掌握金門縣某議員參選人涉嫌現金買票相關事證後,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金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全案展開查緝。
專案小組於6日持搜索票搜索9處相關地點,並傳喚、約談董姓、蔡姓2名樁腳及8名選民到案釐清,檢調同時查扣選民主動繳回的3萬元賄款,相關金流及涉案情節仍持續追查。
該案由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葉子誠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金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蒐證掌握相關事證後,於6日持搜索票執行9處搜索行動,並通知董姓、蔡姓2名樁腳及8名選民到案說明,過程中有選民主動繳回所收受的3萬元賄款,專案小組並依法扣押相關證物,以釐清金錢流向及賄選情形。
經主任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董、蔡2名樁腳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交付、行求賄賂罪嫌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為避免影響後續偵查,遂於7日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均裁准。
金門地檢署強調,賄選行為嚴重破壞民主基石及選舉公平,檢察機關將持續結合調查、警察機關強化查賄工作,對各類選舉不法行為依法嚴查速辦,維護公平、公正的選舉環境。
地檢署呼籲鄉親珍惜手中的選票,堅持「不買票、不賣票、不接受賄選」,如發現疑似賄選情事,可撥打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分機4。地檢署已建置嚴密的檢舉人身分保密措施,民眾可放心檢舉,共同守護金門乾淨選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