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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5地段地籍圖重測完成 今日起公告1個月

發布日期:
記者: 蔡麗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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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金湖鎮115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地政局提供)

金門縣金湖鎮115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地政局提供)

金門縣政府地政局辦理115年度地籍圖重測作業,針對金湖鎮士校段、峰上段、下新厝段、多年段及新塘段等5個圖解區地段進行重測,相關地籍調查及測量作業均已完成,重測後重新編定為11個地段。重測結果自10月15日起至11月14日止公告1個月,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測量成果有疑義,應於公告期間內提出異議複丈申請,以維護自身土地權益。
地政局表示,本次重測範圍涵蓋金湖鎮5個地段,重測後依區域重新編定為安民村測段、建華村測段、下莊村測段、前埔村測段、陽明村測段、溪邊村測段、下湖村測段、峰上村測段、下新厝測段、復國墩測段及新塘測段,共計11個地段。相關重測結果通知書已以掛號郵件寄送各土地所有權人,並於公告期間將重測結果圖冊陳列在地政局會議室,供民眾查閱。
地政局提醒,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如對重測結果有不明瞭之處,可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私章,前往地政局閱覽相關圖冊,現場並有專人提供說明服務。若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填具異議複丈申請書,向地政局繳費申請複丈。申請書由地政局免費提供,惟逾公告期限將不予受理,民眾應把握期限辦理。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重測期間未依地政機關通知期限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不得申請異議複丈。重測結果公告期滿後,土地所有權人如無提出異議,重測結果即告確定,地政機關將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以書面通知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後續辦理換發權利書狀事宜。
地政局指出,早期圖解地籍圖因測量技術及圖資精度限制,部分土地界址容易產生認定上的疑義。為改善傳統圖解地籍圖測量精度、提升地籍測量成果品質,地政局自105年起積極推動二次數值法地籍圖重測作業,陸續完成烈嶼鄉、金城鎮、金寧鄉及金湖鎮地籍圖數值化作業,目前全縣數值區土地比率已達96.6%,居全國之冠。
地政局表示,地籍圖重測除提升測量成果的精確度,也有助於健全地籍管理、釐清土地界址,作為政府土地管理及公共建設規劃的重要依據,並保障民眾財產權益。呼籲本次重測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主動查閱重測結果,確認土地標示及界址資訊;如有相關疑問,可洽地政局測量科,電話(082)321177轉63235,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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