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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4歲戰地政務三節慰助金 23日起受理線上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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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慰助金海報截圖。(縣府提供)

春節慰助金海報截圖。(縣府提供)

金門縣政府辦理「歷經戰地政務時期55歲至64歲鄉親三節慰助」,116年春節慰助金自115年10月23日起至116年1月23日止開放線上申請,符合資格者每人可領取新臺幣1萬2,000元,縣府將於春節前直接匯入申領人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帳戶。民政處提醒,符合資格的鄉親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申請,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縣府民政處指出,本次春節慰助申請對象須符合出生日期為民國51年2月7日以後、民國61年2月6日以前,且目前戶籍設於金門縣;此外,須於戰地政務終止前,也就是民國81年11月7日前,曾設籍金門縣累計滿10年,並於設籍期間年滿16歲。符合上述條件者,可於申請期間備妥本人身分證及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登入金門縣政府感恩慰助金申請系統辦理線上申請。
民政處表示,三節慰助金採現金匯款方式核發,全面開放線上申請,主要是為簡化行政流程、提升申請便利性。申請人只需在線上系統上傳身分證正反面照片,以及本人土地銀行或郵局存摺照片等證明文件,即可完成申請,無須郵寄紙本申請表,省時又便利,也兼顧環保。
首次完成申請並符合資格者,後續各節次原則上無須重複申請,縣府將依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慰助金核發。但若於各節次前已年滿65歲、於申請截止日等規定基準日前死亡,或戶籍遷出金門縣等情形,將依規定取消發放資格;因戶籍遷出而遭取消資格者,須於重新遷入金門縣後,再行提出申請。
民政處特別提醒,年滿65歲且已申請55至64歲三節慰助金的鄉親,將自本次發放名冊中剔除。本次春節慰助對象中,民國51年2月7日以前出生者,應於年滿65歲當月,另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社會課,申請金門縣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以確保相關福利權益。
此外,曾於112年秋節至115年端節期間申請本項慰助金,卻尚未領取過慰助金的鄉親,也請登入申請系統補上傳本人存摺照片,以補正匯款帳戶資料,避免因帳戶資料不完整而影響後續撥款。
民政處並提醒,申領人提供的銀行帳戶不得為靜止戶或專款專戶,以免慰助金無法順利入帳。如有變更匯款帳戶需求,或原帳戶遭凍結、列為警示帳戶等無法受款情形,請洽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專案辦理。
縣府呼籲,符合資格的鄉親把握115年10月23日至116年1月23日的申請期間,及早完成線上申請並確認帳戶資料正確,以利慰助金於春節前順利入帳。逾期未於116年1月23日前完成申請者,將自下一節次,即116年端節起發放,請鄉親特別留意申請期限,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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