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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掩埋場租約屆滿 縣府邀地方座談研議土地活化利用

發布日期:
記者: 李映蓉/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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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召開新塘掩埋場後續規劃座談,研議土地及環保設施更有效利用。(李映蓉攝)

縣府召開新塘掩埋場後續規劃座談,研議土地及環保設施更有效利用。(李映蓉攝)

為研議新塘掩埋場土地租約屆滿後相關因應方向,並就既有土地及環保設施空間如何更有效利用交換意見,金門縣政府日前召開「新塘掩埋場租約屆滿後之因應方案及後續環保設施規劃座談」,由金門縣長陳福海主持,邀集縣府相關單位、金湖鎮公所及地方代表共同討論。與會人員包括副秘書長李廣榮、主計處長賴志芳、環保局長楊建立、金湖鎮長陳文顧、蓮庵里長呂永林、東村呂氏宗親會理事長呂長春、土樓呂氏宗親會理事長呂宏宜、東村呂氏合祧宗親會理事長呂海波等。會中針對土地租約、既有設施使用現況、地方需求及未來空間利用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期透過各方討論,進一步盤點實際需求,作為後續研議參考。
陳福海表示,新塘掩埋場長期承擔環境維護及廢棄物處理等公共功能,相關工作的推動有賴地方地主、宗親及鄉親長期以來的理解與配合,縣府對此表達感謝。面對土地租約屆滿及後續使用問題,除了考量既有環保業務需求,也應站在地方角度思考,充分了解地主及鄉親意見,在依法行政、環境品質、公共需求及地方權益之間取得適切平衡。陳福海指出,土地資源有限,後續應先盤點現況及實際需要,研議既有土地與空間如何更有效利用,相關構想都可以提出討論,但仍須回到法規、實際需求及地方意見審慎評估,讓後續規劃更符合地方需要。
金湖鎮長陳文顧表示,新塘掩埋場長期作為環保相關公共設施使用,土地後續利用與地方發展及居民生活環境息息相關。此次透過座談,讓縣府、公所及地方代表共同交換意見,有助於政府更完整掌握地方需求。他認為,未來無論是租約處理或空間利用,都應先了解現況並充分討論,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思考土地如何獲得更有效利用。金湖鎮公所身處地方第一線,也將持續協助反映鄉親及地主意見,與縣府保持溝通,共同研議較為妥適的方向。
環保局長楊建立表示,新塘掩埋場為既有環保設施場域,因應土地租約屆滿,有必要同步檢視目前使用情形及未來環保業務實際需求。環保局將從環境管理、廢棄物處理及土地使用效益等面向進行盤點,並蒐集此次座談中地方及各單位提出的意見,作為後續評估參考。楊建立指出,環保設施規劃涉及土地條件、法規程序及地方環境等不同層面,後續仍需透過相關單位共同討論,依實際需要審慎研議;在兼顧環境品質與公共服務的前提下,也希望透過整體思考,讓既有土地及空間的運用更加合理,提升土地使用效益。
副秘書長李廣榮表示,新塘掩埋場後續問題涉及環保、土地、財務及地方溝通等不同面向,需要跨單位共同釐清與研議。本次座談主要在於蒐集各方意見、了解實際需求,相關建議將由權責單位持續盤點,並依相關規定及行政程序進一步研議。陳福海並請李廣榮持續追蹤了解後續情形,協助掌握相關單位研議進度及地方意見,做好橫向協調。陳福海強調,新塘土地及環保設施的後續規劃,應在充分掌握現況及地方需求的基礎上,從整體角度思考土地及既有空間如何更有效利用;縣府將秉持務實、審慎及充分溝通的原則,兼顧環境維護、公共需求與地方權益,持續與相關單位及地方交換意見,作為後續研議規劃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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