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突破困境﹐別讓文化園區淪為文化「怨」區

發布日期:
點閱率:865
字型大小:

──從監察委員調查金門文化園區執行情形談起
〈監委抵金調查文化園區執行情形〉、〈花六億多 建六年 完工約兩年/李縣長:最初定案太過草率〉、〈文化局與金技院 等待進駐文化園區〉;八月二十日的《金門日報》頭版全面聚焦報導監察委員黃武次、楊美鈴調查金門文化園區是否有執行不力情形,報導引述黃武次意見,他們不能未審先判,「他本人並沒有說文化園區是或不是『蚊子館』;不過,政府花了錢,蓋了房子,當然不希望它變成百姓口中所謂的『蚊子館』」。另亦引述金門縣長李炷烽的看法,「耗資六億多元,興建六年,完工約兩年,至今仍未全部取得使用執照,完全還沒有啟用的金門文化園區,已成為監察院調查的對象。金門縣長李炷烽表示,他和行政單位都應該要負責任;不過,最初定案實在是過於草率了!」
我們已不止一次讀到、看見關於金門文化園區的報導、評論,甚至聽到縣長李炷烽巡視工程品質時坦率發出指責的聲音,「歪苟曲差」(歪七扭八),「真的很糟」、「粗製濫造」,「不像樣」、「不可思議」、「完全沒有品質」、「外行人都看不過」;我們不禁要問,一座原本值得期待的風華「文化園區」,何以淪為怨聲載道的文化「怨」區?工程品質差,執行不力,總得提出檢討、改善,也總得有人承擔、負責,但文化園區的打造、即將啟用已是既成的事實,主事者與金門縣民委實沒有消極、悲觀的權利,痛定思痛,勇於面對,拿出解決方法,讓文化園區浮現的問題一一檢視、化解,才是健康對待方式,也才能讓全民享受到文化園區帶來的好處;反之,花了大筆納稅人的錢,卻是「蚊子館」下場,政府、包商、縣民,全盤皆輸。
取得行政院經費挹注,加上地方財政配合,斥資六億多,二○○一年九月動工興建的金門縣文化園區,當初的規劃,刻意跳開政經文化中心金城鎮地帶,刻意擇定金沙鎮郊區作為「城鄉平衡」,又從文化、教育、觀光三館的原始設計變為A、B、C、D、E計五棟建築,涵蓋了金門文化局與金門技術學院駐所,創意工廠、教育空間、展示空間及展演空間、咖啡景觀長廊、觀星樓等內涵與功能設計。
金門文化園區的規劃,等於將整個金門文化局、文化活動自人口稠密的西半島遷移到人煙較少的東半島,在常住人口成長有限的金門,這樣的抉擇,可以是文化刺激,但也可能造成文化政策推動力與文化消費力的風險;再者,文化園區單為文化局駐地,以文化局的現有編制與業務量,難免有使用空間過大及管理困難的問題,因此後來才會考量到由金門文化局與金門技術學院的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系、閩南文化研究所共同進駐運作,再由文化資產保存結合觀光活動,將文化園區從文化、學術行政機構拉到生活、文化、地方史及生態的展示中心。
平心而論,金門文化園區的立意,內容雖經幾次變動修正,但仍符合現實需要;文化園區遭人詬病者,應不在規劃內涵,而是工程進度的執行不力及工程品質的缺陷,卡在中間的問題,還在舊建築必須適用新法規,預算逐年編列導致工程必須切割發包,使得部份廠商互踢皮球,推諉責任,才造成建六年、完工兩年後,有兩棟主要建築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文化局與金技院也遲未能進駐,被視為「蚊子館」。
隨著縣長的勇於承擔不逃避問題,媒體的監督,監察委員的展開調查,金門文化園區終將接受全民檢視;而我們更期待痛醒後的文化園區能跳脫文化「怨」區泥淖,以浴火後的風華之姿迎向文化陽光。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