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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世界遺產從根本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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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金門獨特的有形(傳統聚落、軍事設施)及無形(宗教祭典、民俗活動、戰地文化)的閩南文化資產,2002年文化建設委員會將「金門島與烈嶼」選為12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之一。直至2009年2月18日文建會再次召集「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將「金門島與烈嶼」修正為「金馬戰地文化」,並增加其他地點使得世界遺產潛力點於是成為17處18點。
姑且不論金門與馬祖是否適合共列以戰地文化的內涵來推動,或者與對岸泉州、廈門等共同申請,必須先沈澱下來思考金門與烈嶼是否已經紮紮實實準備好要一步一步穩健推動先前的準備工作,就如同日前成功大學建築學系傅朝卿教授在「2010國際文化資產日研討會」中為文所提及,推動世遺必須經過一條「理性之路」。在傅文中提到必須將世界遺產潛力點視為一種「准暫列名單」,並從下列幾個面向展開更理性的思維:一、以世界遺產的分類來檢驗;二、以世界遺產的標準來評估;三、與世界遺產中同類案例之比較;四、與多數的權益關係人對話;五、賦予潛力點文化遺產法定的遺產身份;六、成立由下而上的推動辦公室。
第一、第二項牽涉到文化資產保存法與世界遺產分類觀點與檢視標準接軌的問題,並非地方政府所能獨自處理;第三項則牽涉到定位問題,如果以戰地文化為內涵,那麼就應該橫向與世界著名戰地文化遺產相比較,才得以彰顯遺產本身的普世性價值,避免陷入自我肯定的情況;第四項一直是在地保存維護推動過程中較為薄弱的一環。在《世界遺產公約執行運作指導方針》中認為一旦遺產被列入「暫列名單」,就必須認真的面對不同的權益關係人。不同的權益關係人(stakeholder)包括有個案的所有權人、管理人、當地及區域公部門、當地社區及非營利組織及其他有興趣的單位與團體。在金門,此種良善互動關係的營造仍待努力,特別是必須說明以便權益關係人讓了解世界遺產是什麼以及為什麼要列名的意義。
第五項更必須由主管機關全盤思考,因為金門與烈嶼作為潛力點之一,有許多文化資產尚未獲得法定遺產的地位。如果文化遺產本身缺乏保存與管理機制,即便是強行列名,將來也會面臨拆除或破壞之命運。在這種情況下,潛力點所屬的縣市政府,必須加快速度,將潛力點整體或其中重要的部份指定或登錄,以彰顯對其保存維護的決心與責任;最後一項則是金門亦急需面對的問題。金門文化遺產現分屬不同主管機關:縣政府、國家公園(內政部)與金防部(國防部),因此如何先建構一個協調整合的機制是首頁的任務。具體而言即是籌組一個由縣政府、國家公園、軍方、學術單位與在地團體為主體的「金門與烈嶼世界遺產推動委員會」,作為推動世界遺產的協調與溝通平台,其下設「世遺推動辦公室」,作為執行單位。
一步一步腳踏實地將根本工作準備好,並體認到推動世界遺產登錄是一條漫長的道路,不是一廂情願或一蹴可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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