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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服務觀念才是政府施政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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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甫經抵金履新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陳茂春,曾於專程拜會縣長李沃士時表示:「國家公園之核心價值,在於保育資源,協助地方發展。雖然任務分工與行政機關不同,但對金門發展目標則是一致。」惟也直言:「國家公園土地利用,金管處一年預算經費僅為縣政府一年經費總額四十分之一,執行能力顯有未逮,因而考慮深入檢討釋出土地,照顧不到者,交還地方來照顧」。又謂:「國家公園與地方發展共存共榮,才有生存空間,金管處與縣政府是合作而非切割關係,合作才能共創雙贏」,所見極是,看到問題,態度務實,予人留下深刻印象。
回顧金門國家公園成立,迄今歷時十又五載,在此評論功過得失,言之尚早,並非客觀,然就創設之時空背景而言,利大於弊,得來不易,祇是列管範圍內之居民,迄今對國家公園設置之真正目的、業務職掌、管理項目與深度,依然猶未了解,諸如,依據法令規定,務必要落實生態保育,為能維持原貌,維護傳統文化而有某些限建措施作為,或許目前會有不便或有影響私人部分權益,但就整體與長遠發展而言,保育資源則是留根固本,就像要建設,必先破壞,讓人感到矛盾,其實不然,保育目的,既「保」也「育」,生生不息,乃至永遠。況且國家公園功能深厚,此期間投資從事硬體與軟體建設,具體成效,斑斑可考。其中籌拍「落番」紀錄片,便將金門鄉親早年刻苦耐勞、發奮圖強之精神搬上銀幕,情節感人肺腑,打響了金門知名度,引起共鳴,凡此只是一例,舉一反三,不難瞭解國家公園設置有「益」無「害」。換言之,持續宣導,改進作法,有其必要。
何況時空在變,兩岸交流活動層面持續擴大,金門土地問題,已然浮上檯面,由於幅員有限,橫直只有一百五十餘平方公里土地面積,計入駐軍營區、國家公園重疊部分、居民日常食、衣、住、行所必需與公共建築用地,所剩可供公共建設與開發之空間,真箇寥寥可數。緣此,民意反映並非無因,至盼軍方與國家公園管理處加速檢討作為,對於可以釋出之土地,應予儘快釋出。
再說:政府訂定施政大計,旨在確保國家安全,促進社會安定繁榮,人民安康幸福,反觀地區民眾曾有陳情請願,或有抗議活動,真正要問原因?一言以蔽之,不外包括政府機關計劃不週,法令宣導不足,服務態度應再改善,便民利民希望加強,儘管國家公園管理處全體同仁負責盡職,卻也面臨人力與經費之不足,是故務必謙卑傾聽民意,深入問題,解決問題,應為而為,既辦公,又辦事,將事辦好,方向正確,有助化阻力為助力,化民怨為民氣,促使政策政令順利推動推行。
平實而論,金門鄉親殷盼國家公園不「撤」祇「縮」,祇「改」不「廢」。助地區利用有限土地資源,從事整體規劃開發,帶動區域經濟發展。但也有人憂心,倘若私權所有土地用之交易買賣,則有可能落入財團之手,不利整體開發運用,鑒於某離島未能慎之於始,不惟生態保育受到嚴重破壞,更因私有土地買賣交易破「整」成「零」,土地大量外流,影響所及,公私兼而有之土地,難以整體規劃開發。益見國家公園務必配合縣政府,積極鼓勵鄉親共同作股東,留下恆久資源,推動地區重大建設,為金門之未來開創新機。
總之,凡能傾聽民意,主動解決問題,即是施政助力,反之,徒增民怨,不利政府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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