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土地權益問題宜以專案解決保障
監察委員黃武次、李復甸日前蒞金巡察,兩天行程,照表操課,風塵僕僕,活動滿檔,除聽取機關工作簡報與建議,亦受理地方民眾陳情,其中十之八九則是土地權益問題,顯示民瘼民困,猶待政府正視處理。
究竟金門地區有些什麼土地問題?其來有自,由來已久,早已存在。要問真正原因安在?則多與「軍事因素」攸關,或許所謂之「問題」有其時空歷史背景,時為保國衛民,不得不爾,批評指責,無助解決問題。
如就態樣概分,其中有因戰爭急需,未經告知即行動工構建防禦工事,或予挖掘戰壕線溝,有因修築營舍予以列為禁區,以致民眾無法如期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甚有輾轉成為「國有」、「縣有」或「軍事用地」。此外,也有因個人疏忽,而被他人登記取得所有權,政府只予青苗補償而予佔有,要求無償歸還業主久無結果,或因多人共有,申請登記手續不備,舉證不足而致權益喪失,就事論事,民眾之陳情訴苦,情有可原,不足為怪。
換言之,金門土地權益問題,民眾一再提出陳情,趨之若鶩求助監察委員,而不訴諸司法以資救濟,莫非覺得監察委員職司風憲,有權調查、糾正、彈劾政府違法、失職文武官員,透過監察委員居中協助,或可加快解決速度,得到立竿見影效果,正因如此,民眾任何困難疾苦,或權益受到侵害損失,總想請求「有夠力」監察委員幫忙處理,此情此景,有別於其他縣市地區,也就是金門曾經慘遭烽火洗禮,導致民眾遭受權益損害,政府無由不採積極處理作為。
再者,此次監委蒞金巡察,縣長李沃士全程親自陪同,而也提出縣政面臨之困難與建議簡報,其中項目包括:行政多頭,造成施政困擾,法規及資源限制,影響民間投資意願,政策未作調整,以致離島區位優勢難能發揮,既有觀光亮點不足,無法吸引旅遊人潮,稅基單薄,不利島嶼財政規劃與建設,實事實說,獲得監委黃武次、李復甸允諾專案協調中央主管機關深入了解,同時將向行政院提出反映,凡此種種,都是地方心聲,如同土地問題一般,殷切寄望中央伸出援手。
平實而論,政府銳意改革創新,穩健向前,然而,長久以來,所謂之「科員政治」積習猶未根除,也即仍有少數公僕「得過且過」,甚至「陽奉陰違」,只「辦公」不「辦事」,影響所及,不惟因個人態度偏差,致讓團體功能大打折扣,又因淘汰機制僵化,或因「不願管、不想管、不敢管」,惡性循環,導致許多攸關地方重大建設之建議方案,止於「研究作業」或「公文旅行」,要說民有怨言,無一不與「科員政治」陋習息息相關。
真要解決金門建設與土地問題,固有其歷史背景及法律層面必須兼籌並顧,誠然不宜任由問題懸而不決,至盼中央部會一本中央地方一條心之精神,能將金門施政困難及民眾申訴土地問題,列為專案研處,或可朝著修正「離島建設條例」方向努力,簡化程序手續,倘有涉及跨部會始能解決事項,應由負責決策高層人員出面協調取捨議決,畢竟要有「高度」與「深度」,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