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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正視大陸漁船越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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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巡隊本月4日剛查獲大陸廈門籍「海安163號」抽砂船越界盜砂,7日又查獲中國大陸漳州「海潤567號」抽砂船入侵金門海域盜砂,被海巡署金門海巡隊活逮,6名大陸船員及抽砂船押回金門偵辦。這是4天內金門海巡隊查獲的第2起陸船盜砂案。陸船越界問題,似宜有追本溯源的解決方案才是。
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採砂,或從事其他特定的漁事活動,對各離島縣市而言,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這樣的越界行為,除了妨礙公務外,更可能對我方民眾產生安全與財產威脅;陸船平日肆意進入我方經濟水域進行漁撈作業,除了嚴重影響我方漁民生計與作業安全,也嚴重破壞我方漁業資源及海洋環境。更偶有不服執法衍生之挑釁、攻擊事件,造成我方海巡執法人員疲於奔命之情事。而另一離島澎湖,受害程度也不遑多讓;部分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使用滾輪式拖網,害得澎湖的海底像機場跑道一樣平坦,嚴重破壞澎湖海洋生態,嚴重影響漁民生計。諸如此類的海事糾紛,隨著兩岸交流日融,情況只會愈來愈密集、愈來愈嚴重。李縣長在今年五月份拜會陸委會時,當面建請副主委劉德勳應以嚴正態度正視大陸漁船越界情形,同時對於大陸漁船越界事宜,應透過相關管道及協調相關單位積極解決。劉副主委回覆,願在現有協議窗口上加強溝通協調。
平情而論,大陸漁船越界採砂或捕魚,為何屢禁不止?皆因有利可圖。因為利遠大於害,所以大陸漁民願意以身試法,縱是活逮了,也只扣船一段時日、罰鍰100萬元了事,實在難收嚇阻作用。基此,我們以為,兩岸交流日熾,勢必會衍生諸多後遺症,而這些「症頭」是否為我方可承受之重,更要謹慎思慮。經由兩岸兩會的協商,取得一定的執法共識、完善必要的聯防機制,應是歸根究底的解決方案;然而,短期內若指望兩會協商未可預期,就必需從我方的嚴打峻罰做起;例如:罰鍰概採上限500萬元、長期留置人船或沒入犯罪工具等,都能收到立竿見影、殺雞儆猴的功效,更能立馬讓我們海洋生態少受浩劫、人員少受安全威脅。
我們常說,兩岸問題不能走回頭路,同樣的,自兩岸重啟協商大門以來的近海漁事糾紛,更應早早搬上檯面,謀求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法。更進一步來說,兩岸的交流除了解決歷史問題外,更要發揮一加一大於二的經濟合作效益;如果只是單方的覬覦資源或放任以對,對長遠的合作及交流都是不利的。冀望兩會在研商投資保障這類大問題的時候,也能一併處理離島沿岸漁事上的小紛爭,並積極支持離島縣府與大陸方面建立官方聯繫管道,一勞永逸的解決紛擾多年的陸船越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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