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票賣票都違法應讓「賢能」出頭天
既定「二合一」選舉日期逼近,檢調機關查察賄選行動已經積極展開,亦且一再呼籲大眾奉公守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鋌而走險。因為買票賣票都是觸犯刑章行為,但問證據,不分黨派,證據在那裡,就辦到那裡,法律尊嚴,不容違犯。
無可諱言,每逢選舉,繪聲繪影,長期存在。政府為期維護選舉公平正義,查賄決心堅定不移,只要有人賄選,一律偵辦到底,沒有特權,沒有例外,所謂選擇性辦案,洵屬無中生有,不足採信。
祇是政客操弄民粹,興風作浪,見縫插針,遇洞灌水,為求勝出,奧步使盡,忙翻檢調警政人員,善良選民百姓,六根不得清淨,社會人心浮動不安,凡此喻之:「選舉症候群」,令人痛心疾首,唯有大家睜大眼睛,明辨良莠,不要為選舉政治語言所迷惑,否則,眾人受害,社會永無寧日。
平實而論,選舉無撇步,做對事,做對人而已。賢能者,不投機,不取巧,選前選後,始終如一,說到做到,誠實無欺。候選無捷徑,一步一腳印,實事求是為上,要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心理準備,不此之圖,自欺欺人,雖「勝」猶「敗」。俗云:「強摘果子不甜,強求之名非名」,智愚之別,貴在自知,智者務「本」,愚者搶「現」,對比之下,受人敬重者,正大光明可長可久。反觀政客,只重「名利」,不顧「情義」,選前卑躬屈膝,選後醜態畢露,在此提醒大家,親君子,遠政客,勿為「花言巧語」所騙,即是明智。
過去,有少數選民,寧願「濫情」投票,影響所及,導致人與人間缺乏互信,甚有好友反目成仇,凡此皆與選舉因素攸關。此外,最為引人耽憂者,莫過於「門戶之見」逐漸加深,「姓氏對立」難以避免,此情此景,誠不樂見,又以島嶼幅員有限,居民聚落而居,最忌爭名奪利,爾爭我奪。緣此「團結和諧」何其重要,應讓正人君子出頭天,金門未來才有前途。
有云:「人上一百,行行色色」。又云:「一樣米飼百樣人」,每到選舉,紛紛擾擾,爾虞我詐,不絕於耳。究其種因,為名為利也,不久之前「三合一」選舉,有人因涉賄選當選無效,或因判刑入監坐牢,殷鑑猶在眼前,豈可不慎乎!在此要問人生價值為何?一言以蔽之,除了「生命」,即是「名譽」。倘若幸運逃過牢劫,並不代表「清白」,因為:「凡是走過,必會留下痕跡」,勿忘一旦烙下臭名,終生受人指指點點,遠比入監服刑更為不值,何況個人賠掉「清譽」事小,而親屬同時受傷事大,不是嗎?換言之,選對人,社會之福,選錯人,桑梓之害。
檢調機關一而再,再而三苦口婆心呼籲宣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公正執法,職責在身,無由推卸,自始一本「先教後誅」之服務態度,勸人行正走穩。期盼大家選賢與能,齊力向「賄選」宣導,如果充耳不聞,我行我素,到時官司纏身,即是咎由自取,再來怨天尤人,悔之已晚。
金門絕非訛傳「賄選島」,而是國家對外之「大門」,金門之「清譽」,亟需大家共同維護。此外「二合一」選舉,意義特別重大,務請各候選人各憑真本事,進行君子之爭,提出宏觀政見,爭取選民認同,與其旁門左道,不如正派經營,贏不驕,輸不餒,乾乾淨淨,雖敗猶榮。而也希望社會大眾務必珍惜神聖一票,慎之於始,明智抉擇,為國家社會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