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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酒品牌務必維護防偽行動應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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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監察委員余騰芳、李炳南、馬秀如共同提案,通過糾正金酒公司執行金酒「防偽」宣傳工作不力,事出必有因,對金酒公司而言,未嘗不是好事,多一分關切,則多一份保障。
眾所周知,金酒公司乃係金門經濟命脈,歷史悠久,越陳越香,享有「金雞母」之稱,營收節節上昇,稅後盈餘金額傲人,除用以挹注縣政推動地方重大建設,鄉親得有別於其他縣市多項豐厚之社會福利,更讓金門躋身進入全國「快樂縣」與「福利縣」之林,評比成績,名列前茅,有此成就,胥賴金酒公司千餘員工,夙夜匪懈,以廠作家,認真打拚,厥功至偉。
無可諱言,金酒公司忝為公營事業機構,又能永續經營,不斷向上發展,其有一段淵源背景,紮下穩固根基。當然,也是金酒招牌明亮,品牌獲得信賴之保證。不惟擁有幅員廣大市場,亦且得到國內外消費者一致青睞,實至名歸,彌足珍惜,更需國內外社會各界人士持續關愛支持,使之更上層樓,永保佳績。緣此,對於監委之糾正,宜以誠摯態度面對,切實深入檢討改進,糾正如同提醒,聞過則喜,虛心接受,有助未來精進與發展。
回顧過去,策勵將來,為防宵小不法作「偽」,魚目混珠,欺眾牟利,戕害人體健康。金酒公司長期以來,未曾間斷「宣導」與「防偽」工作,而也常見縣政府警政聯合查緝小組出勤,巡迴市場村間餐館,逐行查緝「偽酒」任務,要說金酒公司「宣導不力」,則是偽酒一再出現,防不勝防,尤以島外市場,力有不逮,以假亂真,時有所聞。如果監委站在愛護金門,而也愛護金酒,就事論事,應該心存感謝。
再說:「宣導」與「防偽」工作,任重而道遠,欲期引起社會大眾熱烈響應與共鳴,誠然非易,何況偽酒又如野火一般,春風吹又生,胥賴縣政府、金酒公司結合鄉親力量,共同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以杜頹風,而更期待社會大眾勇於密報檢舉,有效維護金酒名牌良好聲譽,使之可長可久,凡此既是金酒公司全體員工之責任,也是全體享有金酒社會福利者共同之義務,偽酒盛行,足以傷人身體,一齊杜絕「偽酒」,利人利己,人人能為,何樂不為!
或許有人居住地方,則有違常情事發生。又以市場經濟活動,「利」字當頭,只要有錢可賺,利令智昏,不足為奇。諸如,最近金門市面出現外銷金酒回流,再以哄抬價格出售,此事雖與「偽酒」有別,卻為金酒產銷市場秩序帶來一些影響,但以事屬自由經濟活動行為,倘若雙方經銷合約並無明文禁止,或因內需堆高,供不應求,則讓商賈有機可乘,而使消費市場供求失調,凡此外銷事務,宜由金酒公司依據現行作業規定制度再行補強,相信金酒公司有此能力,精益求精,在「防偽」工作上下工夫,防止流弊不法。
總之,金酒人見人愛,褒貶難免,究竟如何使之「健康茁壯」,公部門責無旁貸,也是全體鄉親必須共同分擔之責任與義務,倘若只有「要求」而無「鼓勵」並不公平,因為永續經營與發展任務艱難,「打假」已然成為常態性工作,面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唯有大家同心協力,方能立竿見影,竟其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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