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新聞從業人員的道德防線
最近媒體廿四小時滾動式報導充斥著紐約尼克隊後衛林書豪的新聞,出生於彰化,頂著世界頂尖學府哈佛大學高學歷的林書豪,在美國NBA令人跌破眼鏡的好表現,在國內進而掀起一波新風潮,轉移了媒體的焦點,原本記者死守的Makiyo和友寄隆輝陣地,開始移師彰化林家,將籃球場上「緊迫盯人」的戰術,落實在林書豪親友身上,讓「豪小子」受不了,於小牛隊的賽後記者會上公開表示「我想特別請求台灣媒體給(我的家人)空間,他們連出門工作都會被媒體轟炸,遭記者尾隨。」、「我希望大家尊重我台灣親戚的隱私。但願一切能恢復正常,因為他們有自己的生活要過。」(資料來源:中央社19日綜合外電報導)。毫無疑問,一位來自彰化的台灣之光拯救了Makiyo脫離連串排山倒海而來的「全民公審」苦海浪潮,打趣地說,Makiyo、友寄隆輝這對患難愛侶估計該掛個長途電話向林書豪好好致謝。閱聽眾每天都被單一的訊息淹沒,難道「Ma」、「豪」兩人遠比兩岸政策、國內民生議題更為重要?媒體是否有這個必要挹注如此龐大的人力、物力在兩個人身上?「新聞價值」的標準已經無從定義起;從Makiyo的媒體公審到現在的林書豪親友被盯梢,我國新聞從業人員的道德防線似乎已消逝無蹤。
何謂「新聞」?八股地說,就是「新近發生的事實」,它是在掌握「新(新奇)、速(迅速)、實(確實)、簡(簡潔明瞭)」、「公正、客觀」原則下的報導,新聞的價值建立在體現公共利益、傳承社會文化的基礎上,媒體肩負著監督政府、不畏強權、伸張公義、針砭時事、發掘真相…等帶動向上發展力量的社會責任。然而,在追求收視率的環境下,為了吸引廣大閱聽眾的眼球,獲取企業的青睞以增加廣告收益維持媒體自身的生存,新聞逐漸走向綜藝化,越誇張、越具戲劇張力的言論、情節,成為現今報導形式的主流。國內資深媒體人劉惠苓曾表示「雖然古典新聞學不斷地強調媒體對社會的責任,應該是社會的公器,更強調問責的重要;但媒體作為『商品』的特性卻似乎有增無減。從商品的角度出發,內容偏向取悅消費者或廣告主,傳統的監督、形成公共論域的角色已漸淡化,這種現象符合了商業考量,賺進了利潤,卻也動搖了新聞存在的根本理由。在此情況下,很容易迷失了它既有的責任。」知名傳播學者林富美更坦言目前觀察到的台灣現況「得到強化的是媒體形塑主流論述、催化流行趨勢、左右名聲、成就權貴、締造特殊團體或個人利益的驚人威力。」社會大眾賦予媒體的權力(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以外的第四權:媒體監督權),有時竟成為反噬社會公平正義的合法暴力。
過去,新聞局、NCC(國家通訊委員會)相關單位對媒體開鍘,總是會被冠上「箝制新聞自由」的帽子,然而媒體的自由(這種自由也是社會大眾賦予媒體的權力)卻自行無限上綱,嚴重影響到了某特定對象的自由,Makiyo事件固然有其應該體現「欺騙、酗酒傷人」是不正確行為的社會責任,但有必要趕盡殺絕嗎?是否再逼得人尋短才算一種社會公義?幾年前喧騰一時的寶來證券總裁白文正遭質疑買學歷而自殺的事件,不正是媒體未審先判,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林書豪是新興的體壇台灣之光,讓我國能在國際上發光發熱,好人好事的典範值得宣揚讓人學習效法,但有必要圍堵其親友,將其私生活攤在陽光下供眾人窺視嗎?難道「新聞自由」就該凌駕於「人身自由」之上!呼籲媒體從業人員該好好自律,學習前中國時報資深記者黃哲斌的精神(因拒絕「新聞業配」而毅然決然地辭職,並引起百位傳媒學者響應,最後推動政府修法),帶起一波媒體界革新風潮,而身為閱聽眾的我們也該好好思考,發揮媒體識讀的能力,用社會大眾的力量來推波助瀾,重建新聞從業人員的道德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