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整體安全維護胥賴大家實踐力行
最近地區治安狀況頻傳,其中包括家戶酒品失竊、車禍傷亡、溺水意外事故等,此外還有大陸船隻入侵我方海域電魚,盜採海砂,破壞地區海洋生態等情事,而最引人憂心者,竟有境外份子來金變裝尋仇報復,公然於光天化日之下,在公眾出入之場所乘人不備,施以重擊,使人應聲倒地,事經神探按圖索驥,手到擒來,依法究辦,凡此種種,顯示地區整體安全維護,猶待全面整合持續加強,防患未然,以策萬全。
所謂「安全維護」,內容廣泛,事項繁瑣,大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人民安康。縮小範圍而言,俱與大眾日常生活「食、衣、住、行」息息相關。緣此,殊難鉅細靡遺,面面顧及,沒有一點罅隙,做到滴水不漏,臻於萬全。從而可知「安全維護」工作,對於一個地區,每一個人,密不可分,至關重要。
有云:沒有安全,即無一切。詞簡意賅,發人深省。此在戰地政務實驗時期,將之列入學校、社會重點教育,久而久之,大家朗朗上口,且能相互勉勵實踐力行,對於週遭所見所聞「人、事、地、物」有礙地區整體安全維護事項,悉能主動而迅速通報有關機關部門依法處理,制度健全,功效顯著。反觀當今社會情景,功名利祿抬頭,現實取代一切,只管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鄉愿自私,屢見不鮮。此對地區整體安全維護而論,殊有不豫後果顧慮,亟需政府主管機關運用各種宣導方式,週而復始進行宣導,喚起全民提高警覺。須知社會安全維護工作,最忌分割、推拖拉或貽誤,人人當為,人人能為,祇要做到處處留心,事事謹慎,實踐力行,就能做得到,做得好。捨此,遑論整體安全。
無可諱言,芸芸眾生,主張自由開放,惟自由不能違悖法治,開放不可影響安全,雖在政府積極輔導之下,民間自動自發成立自衛自治組織,包括民防、義消、義警、志工、義交、後憲、後備及守望相助等民間隊伍,共同投入維護地區整體治安與救災救難安全維護工作,真要聞問功效如何?不如先問大眾為整體社會安全維護工作付出多少心力?畢竟民間自發性組織隊伍,平日犧牲奉獻,默默耕耘,不能苛以全部責任義務,尤以此等隊伍人員有限,不如社會無窮民力。換言之,社會整體安全維護,人人有責,貴在人人實踐力行,由己做起,擴大影響,使之蔚成風尚,果能如此,才能發揮最大功效。
茲此時序更迭,轉眼一年一度清明節又將到來,慎終追遠,緬懷祖德宗功,掃墓祭祖活動,將在各地熱烈展開。鑒於往昔經驗,此節前後十日,火警發生頻率最高,深入探其種因,焚燒墳地雜草、冥紙不慎,任意拋棄煙蒂有之,餘燼未予完全熄滅,人離火花隨風飄逸飛揚,以致星星之火,釀成燎原災害有之,凡此教訓不可或忘,爰特誠摯提出呼籲,地區社會整體安全維護工作,即是確保平安不二法門,倘若每個人都盡一份社會安全責任義務,換來的即是大眾安全、自由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