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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用外師是趨勢提升實用外語能力是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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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了推動雙語教學,提升中小學英語能力,新學年以罕見魄力動用縣庫經費,整合及引進外籍英語老師,配置到各國中小,達到校校有外師的基本要求。這是金門教育史上劃時代的創舉!
教育部政策向來落入民間之後,先同意國中以上可以引進外師,並補助部份經費。直到近年來台省各縣市積極運用各種管道,突破框架,搶先引進外師進駐國小校園,政策上才被迫逐漸開放。本縣在李縣長的政策指示,輔以吳副縣長之經驗及李再杭處長、吳祥坤督學的執行,先有英語情境教室的設置,繼有英語資源中心的成立,現在外師又能遍「校」開花,總算為地區各校英語教育奠下一塊有力的基石。
然而有外師駐校,就能提升英語能力?有待事實驗證。傳統上英語單字測驗、英語讀者劇場表現,或英語演講賽,都脫不了菁英式。若要以此來衡量英語能力,不免限於制式化。特別是擺脫不了以紙筆測驗、或以因應考試為取向。如此需要外師的意義並不大。
即使有了外師,英語情境教室,更設置了「縮小版英語村」-英語資源中心學校,如何善用此項措施,需要從各校學童需求與建立合作機制來推動。國中端生源之英語能力起步較晚且不整齊,又有考試壓力,即使有外師進駐,很難照應到每位學生,因此只能增強菁英,更弱化低成就者信心;國小端容易切入,可是除開瑄國小外,各校並無試驗期,做好系統準備,即在一紙命令下,齊頭平等、一廂情願似的匆忙上陣,不免「急就章」。
擁有外師或英語情境教室的學校,倘若不探究本校學童素質與學習需求,一頭熱的加重學童負擔,反而造成另一類壓力。觀察校外補習的學童依舊多數,並未減緩;造成的不公平現象,依然存在。矛盾的是一方面強調聽力與實用英語之重要,一方面卻無法減緩英語考試壓力。所以家長及學童紛紛尋求校外資源重複學習或過度學習。
究竟小朋友從何時適合學英語?部份學者及官員,反對從小一開始學英語;教育政策只允許小三開始。但國內各地標榜英語教學之安親班、補習班如雨後春筍,家長咬著牙把有限的經濟力投資給下一代,避免孩子輸在起跑點上。所以政府管制不了私人,只能針對公立學校百般阻攔,動用補助款威脅利誘,逼迫遵循。這樣一來造成的城鄉差距更形嚴重,班級內英語程度雙峰現象,悽慘無比!
引進外師更受到重重限制,政府部門也缺乏協助引進外師之機構或機制,只知把有限資源拱手讓給外師仲介機構,或所謂基金會來代勞,完全未針對校園需求作整合性探討。所引用之評估報告則是借用台省教授從城鎮角度所做調查報告來作政策取捨參照,漠視偏鄉離島學子文化不利的需求。
現階段以英語資源中心學校為平台,辦理系列外師或中、外師協同教學研習,期能整合各校英語教學的水準。但各校的體質與內涵稍嫌不足。例如:已先修過英語的小一、小二生,與亳無經驗的同學,一起接受外師調教,該如何進行?要不要分組教學?如果分組,標準如何判定?對於不想學的,或學不上的學生又如何安置?補救措施為何?除了英語中師之外,包含導師及全體同仁如何支持此項措施?家長態度及進場參與之機率如何?
學校本身要有些機制,例如如何鑑別學童的起點目標?怎樣才能知道學童的進步是因為受惠於這些措施?鑑定標準如何決定?能否使學童樂於學英語?運用英語於生活中的成效如何評估?中、外師的評估標準不一致,中師依教育部課綱紙筆測驗、聽力測驗加寫作能力為標準,外師則以英語檢定為標準。
開瑄國小試辦經驗,只有一個,必須親師生總動員!倘若僅侷限於中、外師協同,或外師單獨面對,或各師各行其是未能整合為共同目標,家長未參與,大約一、二年後學童興趣就會轉移,到了五、六年級,就可能轉弱。因此,從學生角度衡量,漸進提升英語實用能力,體驗多元文化,引導學童國際化生活經驗,才是引進外師的本務,不是為考試,或為了標榜與成就大人觀點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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