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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危機也是轉機─由大陸旅遊法開始施行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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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訂頒〈旅遊法〉,頃於102年10月1日正式上路。藉此保障其人民在國內或出外旅遊者享有低費、優質安全旅程,條文不多,力道不小,對於外遊地區諸多行業既有經營運作程序,頓時帶來衝擊,影響誠然非淺。
金門係以發展觀光事業為施政主軸,面對經濟問題,最需群策群力,共同克服難關。〈陸遊法〉之實施,對於地區苦心經營且已漸入佳境觀光事業,或多或少會有阻礙,因而亟應審慎因應。雖然〈陸遊法〉突然而來,頓使許多業者手足失措,惟若冷靜以觀,不也就是商場上常態,有好有歹、有順有逆、有得有失、有虧有盈,不豫情況,隨時可能發生。非僅旅遊事業如此,各行各業,何嘗不是如此?緣此,〈陸遊法〉不可懼,最怕自亂腳步,如何降低阻礙,端視充分準備,一齊想出辦法,穩健重新出發。
縣長李沃士對此念茲在茲,且於日昨親自邀集地區傳統產業界人士,包括縣商會、蔬果、飲食、糖菓、日用雜貨、肉類百貨、傢俱、糕餅、五金、建材、西藥、電器公會等有關人員舉行座談,除就地區傳統產業廣泛深入逐項探討,同時傾聽心聲,有聞必錄,甚表重視。期勉大家要有創新思維與作法,更須大家建立共識,化危機為轉機。
綜觀業者建言事項,或許操之在人部分,須要時間協商磨合,一時難以解決,然而操之在我部分,則需業者深思反省,集思廣益,法律之訂定與執行,主宰在人,既然〈陸遊法〉明定設限對象、範圍、項目可資參酌,以不踰越規定為原則,而應為能為者,必須開始著手進行,縣政府為民服務,負有解決民瘼民困之責任義務,克盡所能,挺身而予輔導與協助,贏得好評,而也希望業者,秉持眾志成城、自立更生之精神,全力配合,諸如化零為整,整合工作勢在必行,又如座談會中有人倡議增設特產專區、免稅區等等,既是可行辦法,也是當務之急,兩全之計,務實行動最為重要。
眾所週知,傳統產業,貴在長久,傳統產品,貴在發揚光大。金門貢糖、手工麵線,歷史悠久,僅以「名記」貢糖為例,即是家族式經營,能夠代代相傳,迄今盛名不墜,自有獨到之處,而部分在地產業與產品廣受青睞,固與求新求變攸關,業者童叟無欺,態度積極,始終如一,厥為主要原因。烈嶼香芋,伊始供過於求,如今供不應求,過程艱辛,值得引為借鏡。緣此,〈陸遊法〉層級高,剛性強,真金不怕火煉,祗要秉持實事求是,正派經營,將本求利,不投機,不取巧,相輔則可相成,惟若相傾相殺,自私自利,抄小路,走捷徑,必敗無疑。
再說:任何行業,潛規有之,所謂抽佣或索取回扣,則非正規也。何況羊毛出在羊身上,終將轉嫁予消費者,如果層層剝削,難免會在質與量上下功夫,動手腳,影響所及,物美價廉流於空談,顧客受騙不再上門,到頭來信譽掃地,縱不倒店,如何永續經營?姑且不說目前旅遊業界有無潛規則存在,茲此來次深入檢討,共同訂定自律規約,一體相勉力行,能為應為,是根也是本。
有云: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維護地區傳統產業與產品正常成長發展,此乃政府與民間共同責任義務,最忌墨守潛規,求捷搶現,陋習不如正道,取向對錯,關係重大,業者才是主角,動力在民,加上政府之助力,兩者相輔相成,渡過難關,即是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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