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維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與多樣性

發布日期:
點閱率:474
字型大小:

文化遺產被界定為乃全人類由過去各種文化傳承下來的所有物質符號的總體,是人類經驗的寶庫。因此,當代的遺產保護,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強調,創造文化遺產的文化群體應首先對遺產負起責任,管理與該遺產有關的事務。這樣的思維,乃出自於對文化與遺產多樣性論證下,呼籲遺產的管理必須在尊重文化價值同時,必須達到滿足自身需求,又能與其他群體的需求達到平衡,使之在社會的期待與文化共生的發展中,不會因個人的價值判斷導致遺產的真實性受到影響,讓遺產的文化連續性斷絕,如此自能呼應具「普世價值」(universal)的人類瑰寶之保護是屬於全人類、社群的共同責任的觀點,而使之得以傳至世世代代之目標。
亦即,文化遺產價值的保護不應僅視為某些團體或單位的責任,除創造的團體最能理解其意義與特質應負起較大的維護工作外,從認定遺產乃屬人類智慧結晶,屬於歷史文化記憶一部份之視點下,認為任何人均有義務協助進行保存維護。然而,嘆息的是創新與保護相衝突時,利益的驅使或價值的誤認足以讓原具多樣性特色,具有真實性、原創性的原物被視為阻礙發展,舊時代不進步的代表,總是欲去除之以求新穎、炫富。
我們要知道,文化遺產的普世價值的現代含意,是源於認為每一處遺產都是特定藝術家或群體在當時富有創造力、獨特的新表達,代表相關的文化背景與傳承的這一理念。因此,對於一處擁有普通價值的文化遺產資源來說,並不意味著它本身就是最好的,而是它作為全人類共同的、普世的遺產的組成部分,具有某種特有的創造性品質、獨特和可靠的真實性,並且是原創性的。
1994年國際文化紀念物與歷史場所委員會(ICMOS)在日本所發佈的《奈良真實性文件》,即是針對文化遺產真實性中,歷史證物及其價值不應被隨意減損,且強調文化遺產多樣性進行闡述。認為所有文化與社會根源於無形與有形的獨特表達方法與工具,這些獨特的方法與工具造就了他們的遺產,應該受到尊重。故在認知文化遺產價值特性中,其真實性是不可複製的,因為歷史的證據依賴真實性。如我們所熟知的古建築採新材料複製古老的架構,必然會破壞由古代藝術家造就的獨特性和真實性,結果使得時間的脈絡不復存在,也抹去了歲月和歷史的痕跡,那麼,真正受到損害的將是原創品的權威性,及其原物的神韻。
保護文化遺產,必須理解目前國際的標準與潮流。從遺產管理、保護,價值的再認識至遺產真實性、多樣性的推展原則,都應逐漸落實在行動中。這些行動,不應僅是文化主管機關的工作,而是你我責無旁貸,維護祖先遺產使之流傳千古的使命。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