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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正義與金門永續低碳島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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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正義已成為全世界追求環境權利平等,減少弱勢族群受害,且追求環境資源永續經營的思考與行徑,為維護個人及團體之尊嚴,尊重其特殊與不同之需求,達到自我實現並提昇個人、社區之能力及永續發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3年9月13-14日特別委託台灣產業發展基金會在金門舉辦「環境正義與永續發展種子人員教學工作坊」研習,並藉由本工作坊進行教學示範,以增進參與夥伴之學習及認識,使環境正義及永續發展相關知識與技能可有效瞭解、傳達及推廣。
強調「環境正義」的理念最早源自美國,在1962年時,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發表了著名的小說《寂靜的春天》(Silent Spring)一書後,更引起廣大的回響,後又廣泛被國際推廣運用,尤其經由歐洲、美國、日本等的重視,我國也於民國98年4月22日公布實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也成為我國從環境正義理念推動環境保護與永續環境教育之重要法律依據,讓環境人權的相關知識、態度及價值觀能深入國人的心中,從日常生活中實踐。並在環境保護日益重要的今天能保有藍天綠地、青山淨水、健康永續,這也正是金門邁向綠色永續未來的願景,更是環境正義具體實踐的行動與目標。
根據兩公約之規範內容中,有一項重要的內涵就是健康權的維護,因此在政府嚴格要求食品安全,保障國人健康權所發生餿水油事件,就是一個明顯的案例。至於其他相關案,例如自然生態保護、節能減碳、垃圾減量、公廁整潔、污水處理、綠建築的推動、地下水的保育…等,都是依據「環境正義」的理念推動的。
由以上敘述可知:未來金門要推動低碳島及永續發展之各種行動方案,更需要依據兩公約及環境正義的理念來推動,不但符合國內法制化,而且符合國際潮流。可滿足當代需要,同時不損及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這也就是以公平性(fairness)原則、永續性(sustainability)原則及共同性(commonality)原則的「環境正義」理念所獲得的具體目標。若能同時由物種間的公平到同世代的公平再推展到跨世代的公平,更是維護「環境正義」的最高境界,並與永續發展獲得雙贏的局面。
行政院環保署近年來極力推動各項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護行動方案,本縣也積極密切配合,尤其在CO2 減量的政策推動下,積極建立低碳家園與提昇綠能產業,讓民眾落實綠色生活,並參與國內與國際間的合作交流活動。在水資源及海洋資源的經營管理及保育 、生物多樣性的推動、提升農漁業的生產、積極推廣生態旅遊及綠色消費、空氣品質監測與管理、水質監測與管理、改善醫療品質與制度…等,這些都是我們未來低碳島及永續發展所需要推動的方案,期望全體縣民都能建立共識,一起為維護環境正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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