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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下的民意與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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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賓州大學政治學者諾曼‧帕爾瑪在其出版的『選舉與政治發展』書中,對選舉有極其精闢的見解,他說:在當代所有政治系統中選舉都是最醒目、最搶眼的部份,因為選舉精彩生動地描繪出政治系統的性質並且還能藉以洞察政治系統最深層的本質及其整體運作的其餘部份。也可以這麼說,選舉的時候,即使展出的那一部份,也只不過是深藏在下面的整塊冰山的一角而已,事實上光有選舉並不能證明一個國家的政治民主化程度。諾曼‧帕爾瑪這番話真是一針見血,道出目前台灣這幾十年來十分不成熟的選戰文化。
  在獨裁政權的選舉,人民的意志根本無法完整表達,當然稱不上民主,但即使在能夠『自由選舉』的社會,政黨或政治人物,以各種欺騙手段獲得政權,贏得選戰,其選票與其真正民意仍有著嚴重落差,那什麼是民意真正的意涵,民意來自三種管道,一為民調,包括問卷、電話訪問,二為上網擷取選民心聲,三為舉辦公聽會,聽取眾多數人的意見反映,因此任何民選出來的候選人如果一味堅持自己是多數人選出來,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礎的論調並不見得全部適用。因為在選舉時有三種取向(政黨、候選人、政見),當初投票支持你的並不見得對你處理事件的立場與態度以及所提不合時宜的公共政策全部都認同。
  也因為政治本來就是一種最高明的騙術,這說明在代議政治制度下,以選舉奪取政權的『現實性』,而並非『適當性』,也正好點出目前台灣等地區選舉文化仍停留在『為求勝選,不擇手段』的階段。套用國民黨前組工會主任關中曾說過的『勝選是唯一的道德』,可見為達拿取政治權力的目的,競選過程可以是不道德的,也因為具有此種不成熟觀念,所以中華民國自通過憲法後選舉早已超過半個世紀,但目前的民主政治,也還一直在摸索、建構階段,離民主社會尚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因此候選人挾民意以自重的言行舉動,非但無法得到大眾的認同,反而要遭致言論的唾棄與監督。
  在民主先進國家,選舉可能是君子之爭,但在台灣金馬澎地區選舉絕對不是『紳士的遊戲』,每到了選舉,便處於混亂不堪的選戰招數中,尤其攻擊性的文宣滿天飛,殊不知文宣運用得當,刀刀砍向對方心臟,運用不當刃刃都反彈到自己手背,這些文宣花招,雖然媒體效果十足,卻無法真正反映民意,反而對選舉風氣的敗壞有推波助瀾的負面效果。
  大眾媒體對花俏、討喜及譁眾取寵的特別有興趣,因為它有助於新聞炒作,有助於收視率與閱報率的提升。因為在選戰過程中對執政者而言,絕對是強勢的一方,而在野是弱勢,社會的從眾化人性挑戰強勢也頗符合『濟弱扶傾』的正義感,加上執政者在行政作為上,不見得面面俱到,那些失去利益者當然會提出批判,人都愛看醜聞八卦,對人性光明面較難有深刻印象,這也就是為什麼負面文宣當道、抹黑伎倆橫行的原因。
  許多政治人物常說:『民意如流水。』又說『民意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意指民意無情,如水流變幻莫測,另外在選舉過程中,為了迎合選民的喜好,可以亂開支票,當選後可以隨意道出『政見不一定要實現』,也就因為政治與大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任何一個政策的提出都有可能影響到全民利益,所以身為政治人物對於選民的承諾豈能不全力以赴。因此,民主政治的常軌應建立在政黨政治的『良性競爭』,以政見訴求取代負面選舉,民意才能真正受到重視,而政治人物更應該將政治視為最高道德,將『民之所欲,長存心中』,如此地區才能在民主政治中創造人民的幸福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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