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應從務實法令管控做起﹗
過去這幾年,金門的房價漲幅大,公告現值以倍數翻漲,讓居民叫苦,固然,有人認為這是社會發展必然的過程,但有些地段每坪早已超過20萬的單價,還是讓很多金門人困惑不已。到底什麼價位的房價才叫合理?又什麼時候才能回歸到合理且正常的房價?其實答案都與政府的政策攸關。
理論上,要靠政府的力量來抑制房價,似乎十分困難,因為自由經濟,勢難逆轉;但如果政府不帶頭來做,恐怕連一分機會都沒有。稍早,台北市長柯文哲即主張台北市房價要降,只要規定買第二棟房子不准貸款,或是個人只要擁有一定面積以上的房產就要課重稅即可。上述方法有沒有效,或有沒有可能執行,似乎都言之過早,但有一點是可以確認的,柯市長與上任伊始即致力於推動經濟住宅的本縣陳縣長都應該會認同,房子是民生必需品,而不是商品。
房屋做為民生必需品與商品的差別在於,商品可以接受數以倍計的漲幅,民生必需品則必須管控在庶民消費能力的範疇。其實,在許多國家早就看到了這樣的問題,也早有嚴格的法令進行管制,偏偏我們的政府總是昧於現實,自我麻痺;政府一方面高喊「住宅正義」,一方面卻對囤房者心慈手軟,口不對心的結果自然是雷聲大雨點小,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易言之,台灣之所以會成為炒房天堂,就是因為囤房與買賣房屋的成本,和許多先進國家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以同樣價值的房子來說,在日本一年的持有稅是台灣的四十二.五倍,美國則是台灣的二十五倍,於是有的人住得起一坪幾佰萬的「帝寶」還能坐擁無數房產,有人卻辛勞一生掙不到片瓦遮天,其間打房政策的軟弱、官員們的視而不見,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因此,我們首要建立房產不等同商品,而是人民的基本人權的概念。為了維護人民的基本人權,便必須依據此一原則訂定出抑制炒作房地產的嚴格稅法,甚至是刑法,來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在台灣買房,往往要比照周邊地段的行情,如果賣家聯合附近業主坐地起價,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買家似乎也只有乖乖掏錢的份,因為再不買,只會愈來愈水漲船高,愈來愈買不起。但在德國,如果賣家開價超過基準價二○%,地產商將遭受最高五萬歐元的鉅額罰款,若超過五○%,除了罰款外,還可能因為涉嫌惡意炒作面臨三年有期徒刑。試想,台灣如果有一樣的法律,誰還能把房產當成生財工具?
當然,我們也能理解,許多事已是積非成是,現在要約束,勢必會牽動到各方利益,造成許多衝擊,然而,日復一日卻只會更增加解決事情的難度。據內政部最新發布的地價指數顯示,金門9.58%的漲幅高居全國第一,其中以金城鎮11.65%的漲幅最為顯著。為了抑制房價,陳縣長上任之初立即將金門一個住宅專案開發案-尚義住宅定調為經濟住宅,希望讓年輕人、弱勢族群都買得起房子。另外,還打算擴大自然村的可建面積;供給增加了,或便能讓房價趨於合理。
總之,「居住正義」不應只是口號,而是真正能落實到法令與政策的執行;猶如與其政府在天邊畫滿彩虹,不如給民眾一枝彩筆,讓他們可以盡情揮灑人生的絢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