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請將金門自來水事業回歸中央治理
金門自大陸晉江引水計畫於今年7月在金門簽約後,接續工作也正如預期般的順利開展;稍早,副縣長林德恭代表陳縣長參加了在泉州晉江龍湖舉行的「晉江陸上工程」開工典禮,相信多數鄉親也都同感振奮;畢竟,距離近二十年的殷盼又跨近了一大步,離2017年「兩岸共飲一江水」的目標已然不遠,但殊不知這個引水計畫雖為眾人所期盼,但對縣府而言,卻也是個「甜蜜的負擔」,因為不僅是後續的海管、蓄水、淨水工程要跟得上進度,所須負擔的自籌款亦將讓本縣自來水廠陷入困境。
據悉,依現行法規地方政府本就不具有自來水經營及水資源開發的職能,而現行台灣除台灣本島及澎湖地區之自來水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外,餘金門縣及連江縣則由縣政府所轄之自來水廠代辦自來水事業。這樣的特例,自然是因為早期戰地政務,歷史及地理環境使然;然而,自民國81年解除戰地政務,迄今也已逾20餘年,中央仍舊要金門自行擔負水資源規劃、建設及營運管理的責任,箇中原由或值得我們詳加探究。
按說,將金門縣自來水廠併入台水公司應有助於降低固定成本、提升技術能力、發揮經營綜效,未必會比現行補貼機制更差,惟可顧慮者,是台水公司不願承接後續大陸接水計畫的變數及成本,因此節對其亦屬新創業務,雖對金門有利,但對其福禍難料,反會傾向「一動不如一靜」,由金門持續負擔自來水事業維管成本與責任。且現行對金門的水價補貼,雖是由經濟部水利署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4條及第17條等規定逐年編列公務預算行之,但中央財政亦屬窘迫,差價補貼無法如期撥付亦蔚為常態,恐將影響本縣自來水事業正常營運,復以現行金門尚須自籌18.87億元投入大陸引水工程,將令情況更為「雪上加霜」,但也因此更加凸顯本縣自來水廠的營運問題,或也是可資掌握的契機。
平情而論,依法本縣不負自來水經營及水資源開發固無疑義,但中央遲遲不肯接管,恐怕也有其顧慮;是以,此回就自大陸引水計畫之遂行,勢必墊高本縣自來水營運及供水成本之機會,向中央據理力爭,反是一次提升本縣供水績效、有效解決水質問題的難得契機。特別是以金門縣自來水廠二級機關的編制及屬性,要執行現行每年約2億元的工程預算,也實力有未逮;再就長遠看,金門應該有更全面性的水源開發及保育計畫,也應該將金門的供水體系納入國家的通盤規劃,不獨是因為我們有地接大陸的民生合作優勢,更在於台灣的民生基礎建設本就是應以更統括性的概念來擘劃,不論是今日的通水,未來的接電或交通網絡的共營、共享,都已經是可欲、可及的機會及議題,中央實勿抱殘守缺始終以島國心態、台北視野看世界;最終,世界會是平的,過往的邊陲小島又何由不能成為兩岸的中心,大中華經濟圈的重要節點?
而金門也早有將金電以有償一元併入台電經營的前例,本縣自來水廠應比照台電模式回歸中央經營亦屬情理之中,若否,中央便應全盤負擔本縣所有自來水相關建設經費,實不宜由金門地方買單非自治事項的自來水事業費用;此不僅是對身為「財政模範生」的金門一種變相處罰,更益發凸顯其昧於現實的「鴕鳥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