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以前瞻政策及思維解決停車問題

發布日期:
點閱率:938

農曆年前,縣警局針對民生路的違規停車現象,有了一番的整飭,有人會發現,在城區找停車位已是大不易了。或許大家會對這樣的現象感到不習慣或不方便,但這也似是權衡公共利益下的必然措施。
事實上,城區的停車問題這幾年才真正的浮出檯面,往昔雖建有浯江北堤及金城鎮公所後方的停車空間,但民眾就近臨停或長期占用公共停車位的習性並沒有多大的改變,也因此,政府機關、金融機關、診所、車站和學校林立的民生路、民權路一帶,違停、長占車位現象屢見不鮮。歷來雖使用者付費,以及嚴格取締的籲請,但或是怯於民意反彈,始終沒有太大的動作,直至近期,縣府真的把民生路公共停車位收費案提送議會審議,並研議增加周邊的停車空間,以及交通疏導機制,才算有了比較大的進展;然而,停車費該收多少、如何收,又該如何提供更多的停車位卻又是另一個問題,或許這也才是能否貫徹活用公共資源、確保公共利益的重點所在。
依據縣府送議會後公告的民生路停車收費版本,前半小時免費,每半小時收費5元、一小時10元,收費時間、單次停車收費都有規定。顯然,這樣的收費標準只能說是「聊勝於無」,如若民眾執意要長時間占用公共停車位,似乎也勿庸花費太多成本,是以,未上路前便引來許多質疑,顯然也很難達到「以價制量」或合理使用公資源的預期效果。縣府或將「從善如流」、重新研議再提新的方案,但究竟怎麼做才能最符合大眾的利益與需求,或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公有停車位該如何收費?各縣市已有充足的操作經驗,技術面不難,難的是如何面面俱到。提供必要的公共空間本是政府的責任,但民眾購車理應負擔車庫或停車成本,亦為理所當然。現況下,最大的問題並非公共停車位不敷使用,而是民眾把公共停車位當成自家車庫;公私不分的結果,自然就是棄守公益、公義沈淪。現階段城區民生路停車收費措施,只是把長占車位的車輛趕往周邊的開放空間而已,停車空間不足的肇因仍在。或許我們應更認真的考慮要求增加更多的私有停車位,並設法讓民間提供更多的公共停車空間,方能正本清源的解決停車問題。
首先,我們必須理解,違停執法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執法的目的在於還給大眾一個交通順暢、公資源有效利用的生活環境,基於這個理念,提供更便捷的公共交通空間便是全民的責任,而非政府專擅。政府除了完善必要的公共設施外,理應採用政策工具導引民間參與更大的公益需求;諸如:以容積獎勵鼓勵民間建築提供公共停車空間,以獎勵興辦特定事業,鼓勵業者投資公共停車場,甚至是要求有公寓大廈必須自備一定比例的停車位、有車族必須自備車庫等等,當然,這些舉措俱非獨創,只是未見落實推動而已。未推動的理由自然所在多有,但面對問題如只是採「淺碟型」的思考,或也更難畢其功於一役的解決根本的問題。
總之,停車或許只是一件小事,卻是民心工程的重要成分。人人都希望擁有最大程度的適性與便利,但面對公益,該有的犧牲、遵守的章程仍不可免;而人民有配合的義務,政府也自有盱衡全局、永續公益的責任,兩者缺一不可!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