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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年貨縣府為年節食品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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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保障鄉親於春節期間食的安心,縣衛生局自去年十二月中旬起,即陸續針對轄內食品販賣業及製造業等進行抽驗,共計抽驗年節食品四十四件,檢驗項目依產品種類分別為:防腐劑、甜味劑、黃麴毒素、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類,俗稱瘦肉精)、亞硝酸鹽、過氧化氫、二氧化硫、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等,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一年又過,雖然大環境經濟不太景氣,但是農曆春節乃是華人一年一度的重大節慶,大家歡欣鼓舞,全家慶團圓,應景的年節食品缺一不可也不能少,為了祭祖拜神、團圓圍爐、守歲聊天,從各式各樣的零嘴餅乾糖果,到酸甜苦辣的蜜餞糕點,從乾漬煙燻的南北貨到煎炒煮炸的雞鴨魚肉,樣樣都得準備,整個年節期間包含過年前甚至到元宵十五的食品,皆需採購齊全,故農曆春節可說是各類食品銷售旺季。
農曆春節年假即將來到,許多民眾開始陸續準備年節食材,採辦年貨,在此建議消費者選購年節食品時,務必睜大眼睛,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原則。或可到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不要以外觀漂亮為判定標準,儘量選擇接近食物原色及包裝之產品,選擇新鮮食材,避免過多加工食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完整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
守護鄉親健康,衛生局主動出擊,動員稽查人員展開對縣內食品販賣業及製造業等進行抽驗。衛生局也特別提醒,農曆春節將至,該局自元月起,將會同縣府消保官、政風處等單位陸續至傳統市場、各大賣場及餐廳等場所,針對年節食品的來源、標示、製作環境及販賣場所清潔衛生等進行稽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散裝食品需中文標示「品名、原產地(國)、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製造日期或有效日期及其他應標示事項」,業者可採卡片、標示牌(板)等形式,以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的方式標示,以維護縣民食用安全。
近年來,食安問題頻頻發生,但本縣食品業界大多數均能保持高度自律,落實自主管理精神,但是業者於販售外縣市輸入的食品時,必須特別小心,除了應確認來源,並應要求供貨上游業者提供所進貨該批有效的安全檢驗證明,也須自主檢驗以確保產品安全性。業者們切勿販賣來源不明、逾期食品、標示不清、或上游業者無法提出安全檢驗保證之食品,以免因此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此外,也呼籲民眾在年節假期,大魚大肉、美食佳餚當前,應注意均衡飲食,才能食的安心,健健康康、快快樂樂、平平安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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