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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傳統藝術保存 登錄無形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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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存及發揚地區無形文化資產,繼2011年登錄6項無形文化資產後,日前縣文化局再公告登錄三類五項,包括三件傳統民俗、一件傳統工藝及一件表演藝術。包括傳統民俗「金門黃氏恭迎紫雲始祖守恭公巡安」、「峰上天后宮祭蜂鄉俗」及「蓮庵金府王爺聖誕建醮遶境」,金門傳統工藝-翁文標的傳統糊紙。 
金門傳統表演-蔡遠進金門傳統傀儡戲。文化局也說明,100年已登錄的六項無形文化資產包括,瓊林蔡氏宗廟祭祖儀典(農曆二月初七日、十月初六日)、四月十二迎城隍:(農曆四月十二日)、中秋博狀元餅(農曆八月十五前後)、后湖海醮(十一月)、風獅爺(非活動性)、普渡燈等。其中,四月十二迎城隍在103年已經文化部指定為國家重要民俗。
「無形文化資產」,至少囊括了如現行的傳統技藝(工藝美術)、傳統藝能(表演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風俗、信仰、節慶及相關文物)。依據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有5類:口頭傳說與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在金門,無形文化資產豐富且具特色,希望在有計畫的維護和發揚下,為金門留下精采和傳統,一代又一代傳承接續。
文化部長鄭麗君先前也於無形文化資產論壇時表示,在文化資產發展、保存過程中,有形文化資產由於具備特定的空間及形體,一旦遭受改變、破壞威脅,變化相對明顯;反觀以人為主體與媒介的無形文化資產,是人類社群與其生存環境、大自然互動及生存歷史條件所創造累積,世代相傳的文化傳統,但往往因為非具象的存在以及須於特定時間與場域呈現,增加了掌握及保護的難度。除了公部門努力保存無形文化資產,包括從文資法出發,將無形文化資產保存及傳襲工作做好,不只保護無形文化資產保存者,還要進一步追求共享者及發展者,在當代生活中再生,建立支持體系及跨部會合作平台。足見中央對無形文化資產保存之重視。
無形文化資產的維繫需要世代傳承,再加上極力推動無形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工作,除登錄、認定重要傳統藝術文化資產與保存者,透過「重要傳統表演藝術及傳統工藝傳習計畫」,以「師徒制」方式進行原生態傳統技藝與藝能的傳習,同時還需提供傳習藝生提升技藝精進與展示場域。
然而,隨著經濟開發的腳步,伴隨著人性的貪婪與無知,有部分的文化資產隨之消逝與凋零,著實令人感到惋惜。在地珍貴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修復、紀錄、傳承及延續,需要像是諸多計畫性的具體行動策略,全面性的紀錄與保存,同時也極需透過教育、文化、觀光等活動一同來推展彌足珍貴的無形文化資產,藉由公私部門協力合作,讓這些在地金門人共有的集體記憶,留下深刻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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