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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中輟生 落實零中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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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區中輟學生問題,縣政府日前召開「107年度強迫入學委員會暨中途輟學學生輔導第二次督導會報」,目前本縣線上通報中輟生人數共2人,其中國小無中輟生,國中則有2人,會中除了就各校辦理中輟學生之復學及輔導業務加強督導,也希望藉強化跨局處及各鄉鎮公所強迫入學委員會間聯繫,後續也將透過教育、社政、民政、戶政、警政及民間團體等資源整合,建構中輟生社會輔導資源網路,共同解決及預防中輟生問題,也期盼落實相關輔導關懷,達「零中輟」目標。
中途輟學學生乃指「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以及「轉學生因不明原因,自轉出之日起三日內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而我國《強迫入學條例》所規範之對象為六歲至十五歲國民,其中亦明訂「全學期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累積達七日者,應通報長期缺課」。換言之,除針對連續三天缺席學生進行中輟通報外,若缺課日數達全學期七日以上,亦得進行長期缺課通報。政府無非希望透過法律強制力,以保障兒少之教育權利;更希望從嚴把關,藉以督促監護人協助兒少就學,並善盡受教之義務。為落實辦理各校輔導工作,配合教育部頒布「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中輟學生復學輔導等活動,目的在落實國民中小學中輟學生通報辦法,以加強追蹤輔導中輟生復學,維護中輟生就學的權利,紓緩青少年問題。每一個中輟生無論是什麼因素都要完全掌握,這並不只是教育處的職責,中輟生也是家庭問題,社會處也要介入瞭解,需要跨局處共同溝通協調,也加強追蹤輔導中輟生復學,及義務協助其快速適應學校生活,並順利完成國民教育。
在中輟生這個區塊,縣府動用了龐大的體制內人力來解決問題,但在形成體制後卻也往往因為流於形式而難有作為,金門在中輟生督導一直力不從心,究其原因,主要是中輟生的母數太小,再多的輔導也難見成效,值得各相關單位好好深思和精進。因此,即使是只有一個中輟生,也希望努力設法的把孩子找回來,避免社會未來付出更大的成本。
在推動中輟生預防與復學輔導高關懷課程上,實施對象以有中輟之虞或中輟復學之學生、嚴重適應困難之學生、學習意願低落之學生、需要高關懷(憂鬱自傷、家庭關係緊張、家庭弱能不彰、人際關係欠佳等)的學生,遴聘具有理念、愛心且學有專長的老師或外聘老師擔任;學科有手工藝、音樂、體驗課程、園藝、運動休閒和心理諮商等課程,適時介入、給予關懷,以免中輟發生;高關懷課程的推動,希望達到多元的課程提升中輟之虞學生上課意願及出席率,並做為了解高關懷學生的媒介,及早預防中輟及其他問題行為發生,也讓學生的才能可以發揮,獲得讚美肯定;另由專業心諮師協助學生克服拒學的心理障礙,達到預防輟學的效果。
  金門中輟生的比例雖然不高,但有些個案還是會造成相當的困擾,接受國民教育是每個國民應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制定強迫入學法的意旨,正是為了不要漏掉任何一個國民接受國民教育的機會,也希望能讓每一個孩子,透過國教,獲得人格正常的成長。學生的受教權是不容許被剝奪,針對多年中輟個案大都是家庭功能喪失,或是家長對教育理念不同,建議能找到有愛心、負責任感的專責老師,做有效診斷和介入輔導,公部門資源也能投入學校,支持老師輔導個案,甚至成立中途之家的需要,以解決個案問題;希望經過積極、研商之後,能夠於輔導上有所突破,使中輟生入學接受正常教育的義務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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