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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回娘家 諸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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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二是回娘家的日子,在農業社會裡,往來交通不便,這一天也該是出嫁女兒最開心的日子,但證諸傳統習俗似乎又不是這麼一回事。
在農曆正月期間回娘家,稱為「歸寧」、「回門」,女兒回娘家時,須帶「伴手禮」以表示孝敬父母之意,通常在中午宴請,並不允留到天黑吃晚飯,以防娘家被吃窮。又因為女兒出嫁形同外人,回娘家也稱「做客」;意思就是不把自家養大的女兒當一家人了,甚至還禁止女兒在娘家動刀、刷鍋,女兒、女婿同房等,意指會帶走娘家財運、人丁、運勢,防女兒就像防賊一樣,感覺極不友善;但在此同時,習俗上又要娘家在這天遣派兄弟或子姪到女婿家「搬請」、「帶路」,以表慎重,同時也在預防婆家搬出諸多理由不讓媳婦回娘家。上述的作法似乎是矛盾的;一方面對女兒回娘家後的行為千防萬防,一方面卻又擔憂女兒回不了娘家。但如果從實務面進行剖析,似乎也能體察到老祖宗們在此間的大智慧。
首先,古時候的倫理秩序是以男性為優先的,所以除夕、初一這種過年的大節日,一定要在夫家守歲過節,直到初二才可以回娘家;回娘家女兒、姑爺要準備彩禮、紅包饋贈娘家長幼,一則彰顯夫家體面,二則宣示女兒嫁得光彩,至於為什麼會有「防女兒賊」的舉措呢?其意也在讓姑爺家放心;娘家對自家養大的女兒不友善,把出嫁的女兒當外人,女兒也只能一心為夫家了。這對鞏固女兒在夫家的地位是極有助益的,試問對一個已經沒有退路的新婦,姑爺及夫家長輩們還有什麼放心不下的呢?但娘家人的這點小心思夫家也未必看不透,因此娘家必須要有「搬請」、「帶路」等禮數,以示尊崇,這樣夫家面子、裡子都有了,再為難媳婦似乎就說不過去了。大家這般的把程序、禮數都做足了,自然便能有諸事圓滿的結果。
當然,今日再來看這些禮俗,不免玩笑的成分居多。現代人工作忙碌、假期有限,加上觀念較為開放、兩性平權意識抬頭,也就不太在意這些禁忌了;夫家、娘家不但平常可以往來密切,年節期間回娘家拜年,也只在圖個喜氣、熱鬧而已,然而,前人在年初二這天「為他人留餘地,給自己留空間」的做法,卻始終值得我們仿傚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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