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資開拓 精進活化效益
為鼓勵金門民眾重視古蹟、歷史建築之保存,增加補助金額,金門縣文化局新修訂「金門縣私有歷史建築修復獎助辦法」,增加維護及再利用之類別,並提高補助金額及項目,由原來獎助上限550萬元,提高到9百萬元上限,且建物具有特殊價值者,經審查小組審查同意後,還不在此限,該辦法已送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對本縣歷史建築未來修復是一大助力。
據了解,金門目前已指定古蹟有83處、歷史建築148處、文化景觀2處、紀念建築1處、古物3件,無形文化資產12件,倍數增加且逐年增加中,排序待修之各項具歷史文化意義之古蹟及歷史建築設施尚有180餘件之多,古蹟維護刻不容緩,可說是在跟時間賽跑。金門縣文化局期以更嚴謹的態度改善文化資產的內在、外在環境,建立可迎合民眾需求之活化策略。
事實上,我們都能理解文化資產保存及活化的重要性,特別是金門是個富饒文化及歷史底蘊的所在,對於傳統文化資產的傳承更相形的重要。但我們也清楚,縱是窮盡政府之力恐仍力有未逮,但這並不表示公部門便應就此束手,相對的,政府更應該擔負起政策導航及環境架構的責任,讓所有文資保存、復育、傳承可以在正確及既定的軌跡上走,並具體而微的體現國族及在地文化的特色及光榮。基於這樣的認知及目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投入資源「救急」、「救窮」。畢竟,文化資產傳承不易,毀之卻只在旦夕;多數時候如果不採取決斷性的救急手段,恐怕後續要投入的資源將更為龐大,甚至是失去保存的意義。有鑑於此,由政府補助經費優先投入文化資產的保存與活化,絕對是必要的,其中除了地方政府編列補助經費外,爭取中央經費的補助,更是當務之急。
據報載,金門縣文化局每年持續向文化部申請補助款,近年來成效優異,104年中央補助近2,380萬元、105年中央補助近2,850萬元、106年中央補助近4,480萬元、107年中央補助近1,100萬元。就數額來講,的確頗為可觀,但若是分攤到個案則每年可進行的僅有10至15件,如再以待修的180餘件計,單是排隊都要10多年,這還是順利的狀況,如再遇到發包、工料、匠師等等的不遂,再拖個十數年都不在話下,但,我們的文化資產等得了嗎?會不會在我們等待的期間,寶貴的文化資產已然消逝無蹤?
平情而論,除了政府資源的投入,導入民間資源活化將更為重要;如金門目前已有將古蹟、歷史建築活化利用成為中醫診所、國樂館、文學館、圖書館等的案例,訴諸於這樣的策略,或許我們可以採用更主動的方式委託民間修護及活化,至於誘因也不僅止於金錢上的挹補,諸如:容積轉移、獎勵、賦稅減免等等,都是可以運用的手段。突破既定框架,以民間的活力導引、串聯、開創、活化新型態的文化資產,應該要比坐待修護來得更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及價值。
總之,文化資產的活化在於創造高品質、具地方魅力與特色之文化資產空間,並導入具備經濟效益之價值思維,開創新型態之地方產業振興區域發展,共享文化碩果;基此,我們或更應擴展多元化的文資開拓及運用,讓金門文化迸發出務實而閃亮的姿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