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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月就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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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是「交通安全月」,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建立「路口停讓、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文化,縣警局自即日起至24日,加強路口安全交通宣導,10月25日起更將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提醒民眾,汽機車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
根據交通部統計,全國交通事故有6成均發生在路口,肇事原因以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闖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為主。為有效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建立「路口停讓、以人為本」的交通安全文化,本縣警局自即日起至24日,特加強進行路口安全交通宣導,自25日起更將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
金門縣警局再次提醒民眾,汽機車駕駛人,應確實遵守交岔路口路權規定,除行經路口減速慢行外,更要遵守號誌燈指示行駛,遇有行人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尤應禮讓;行人穿越道路也要走行人穿越道,不要違規闖越道路,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
交通安全月,係聯合國為加強全球道路交通安全,由世界衛生組織自2007年起,首次開始推動其會員國,辦理「全球道路安全週」活動,每兩年均會於特定一週內,選定特定主題作為當年度活動主軸。透過各種管道及競賽等,營造社會大眾關注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我國於109年參考國外首次辦理「交通安全週」,並根據國內交通事故統計,近來每年9月份到年底,全國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開始攀升,且適逢學校開學,機車涉入死傷人數增加,為提醒國人及年輕學生加強重視交通安全,將每年9月第三週訂為交通安全週。
此活動至今年,主辦單位希望透過活動期的延長,觸及更多國人,推廣交通安全,將交安週擴大為「交通安全月」,並邀請更多企業團體等夥伴,共襄盛舉,惟因Covid-19疫情可能對學校開學準備的影響,故延後至10月舉行。
交通安全文化,是一個新近興起的觀念,主要源自於交通運輸界,對組織安全文化的學習與應用。1986年車諾比核電廠發生重大災變後,安全文化,首先被國際核能安全顧問團,在其調查報告中提出,他們認為除了造成災害的直接原因外,車諾比核電廠所有員工,及全國缺乏安全文化,也是造成此項人類重大災難之原因。
而交通安全文化之興起,即是源此上述體認,深感應將交通安全列為優先事務,推廣至全世界。進而認為:交通安全文化是一種潛移默化,且深植於每一個人心中的一種概念,它看不到也無法直接量測,卻深深地影響每一個用路人,對道路交通安全的信念、價值觀、態度、規範與行為。
就如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汽機車闖紅燈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等。行人未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可處300元罰鍰,凡此均是為達成交通安全文化的規範。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此關切自身安全,更關係他人身家安全,因此,養成全方位之安全規範及觀念,應是責無旁貸的自我要求;交通安全月就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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