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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中的自由與籠子裡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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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灣地區各大新聞媒體,都以大版篇幅與顯著地位,刊登了陳水扁總統於接見日本華僑協會時,所宣示的主張,即基於中華民國以「人權立國」之理念及其競選時的主要政見,對日前台聯黨所提「台生總統」的條款,不表贊同,並認依中華民國憲法之規定,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者,即得依法參選總統、副總統;此番談話,對目前甚囂塵上的限制總統出生地之說法,不啻當頭棒喝,或可使其謬論稍歇!

按有關人權與自由之定義,大都認為應是包括權利自由和人身安全,但是,一個國家或社會,要取得如此的平衡,是十分不容易,因為,要讓人民在叢林中的自由與籠子裡的安全,作一明確的抉擇,是須要相當的智慧;在全世界的民主政體中,人民的個人自由、政治權利和公民權利,通常會受到相當的注重和保護,但是,在經濟和社會權益方面,則往往容易受到忽視,與此相比,在非民主國家中,事實剛好相反;而在民主體制中,個人本身就是一個目的,但對非民主國家而言,個人乃是實現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之本身。

就台灣地區目前的政經情勢而言,台聯黨所提「台生總統」條款,實乃對民主的一大諷刺,蓋民主制度乃是中華民國未來最佳的政治制度,然而,要建立一個如此的制度,除了相關措施如教育、司法、經濟、資訊等,還需具備一個先決條件,就是在統治精英與廣大人民之間,建立一種超越家庭、種族且忠於國家的觀念,增強民眾紀律和公共精神,因為一個民主國家所需要的是有水準的公民,而非一個只顧自己利益,沒有是非觀念,逃避責任的人民,如若沒有這些條件,任何民主都是不可能達成的,而要建立這樣的觀念與制度,以目前所存在的中國社會而言(包括台灣地區),無數十年的努力,實難竟其全功。

明末大儒黃宗羲嘗謂:「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無法。」蓋以二帝三王之賢,深知天下之不可無養、無衣、無教也,故為之以與之。實乃因三代以上之法,未嘗為一己而設;而後之人,所作所為,皆唯恐其祚命之不保,又何嘗有一毫為天下之心;今觀台聯黨所為,雖美其名為民立法,但此種無限上綱的叢林自由,其結果正是鳥籠裡的安全,非但於事無補,且更陷中華民國於險境,實非社稷之福,願全民共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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