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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永續」到「多元」就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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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日前初審通過九十一年度第二梯次的「多元就業方案」計畫,將提報行政院勞委會複審,如經複審通過後,預估最快明年元月份實施;預估將進用人數為九十九人,僱用期間為九個月。

「永續就業」及「多元就業」計畫是行政院勞委會為了紓緩失業問題,所提出的輔導就業方案,目的在於以政府的資源提供中高齡失業者就業機會,協助他們走過失業的困境,除了解決失業家庭的生計,也避免社會問題的發生。自這兩項計畫實施以來,確實創造了不少工作機會,政府投入的金額在「永續就業」階段就超過新台幣二十億餘元,在現階段經濟景氣依然低迷的情況下,更是對於許多家庭提供了最實質的幫助,勞委會的政策值得肯定。

我們也體認,不論是「永續就業」或是「多元就業」方案的推動,對於受僱者都有僱用期限的限制,最主要的用意是在於協助中高齡失業者在度過短暫的失業危機之後,能夠有重新出發的機會。因此,不論是政府或是民間,以及受僱者,對於這些得來不易的資源都應該加以珍惜,並發揮最大、最實際的效用。如金門縣政府在辦理這項業務時,還特別成立了「管制室」,對於各項作業都嚴加控管,讓這項業務能順利的推動之外,同時執行成效更和其他少數縣市獲勞委會評比為全國最優的縣市,也同樣值得肯定。

我們也認為,這項政策能夠獲得地方政府及民眾的認同和支持,一方面顯示了政策的正確性,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地方上的實際需求及迫切性。因此,中央政府應該思考是否讓這項政策形成「永續性」的資源,也就是經由中央的政策及經費的支持,形成地方政府常態性的施政計畫之一,就如「以工代賑」、「失業救助金」等措施,讓失業者都能獲得適時而有效的協助;或者是將一年為階段的時程延長為至少兩年或三年以上,也可使整體工作有更長遠的規劃,讓一些必須持續推動的工作能夠減少受預算、政策或其他不可預知的變動因素影響,進而真正落實推動且更見成效。

此外,中央在統籌規劃、推動這項工程時,除了勞委會的全力投入外,更重要的是要充分的結合中央相關部會資源,以及鼓勵民間企業、團體的參與,以擴大參與及協助的對象,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能因政府的政策及資源而受益。

而政府在審核、分配資源時,應考量各縣市不同的特性,對於如金門等偏遠離島等資源缺乏的地區、執行成效良好的縣市,優先給予補助,在經費、名額,以及僱用的條件等方面,都可以思考放寬或給予相當的彈性,以符合不同的地方特性需求。

政府的良法美意能否落實執行,能否達成預期的效果,都需要每個參與其事的部門能夠全力投入,由規劃、執行、管理、考核都要確實要求,而受僱者更應善加珍惜,全心投入所擔任的工作。我們也確信,只有政府及民眾的合作及努力,這項工程才能永續推動,也才是民眾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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