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大陸漁民非法越界捕魚
大陸漁民非法越界捕魚情事日益嚴重,上月底金門縣聯合取締非法捕魚巡護小組,又在復國墩、峰上海域查獲越界捕魚之大陸漁船五艘,該船漁民亦坦承無誤。據新聞報導指出,金門海巡隊已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將五艘大陸漁船上漁網全部查扣,十三位大陸漁民均接受偵訊調查。
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魚已非鮮事,常年以來,都是成群結隊越界金門濫捕濫炸,金門海域海洋生態已遭到致命的破壞,現在金門漁民幾乎已無魚可捕,然而,大陸漁船仍不斷侵入濫捕,大陸有關單位不顧我方抗議,卻一再我行我素,亟盼大陸方面負起最大責任約束漁民不法行為。
非法越界捕魚是「法所不容」,大陸漁民應該是了解的,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非法越界是違法的,如果再從事炸魚行為,更是法令所不許,漁業法就有明文規定,捕採水產動植物,不可使用毒物、不可使用炸藥、不可使用電氣或麻醉物,違反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這些處罰對我漁民有效,對大陸漁民卻沒有約束力。
針對大陸漁船非法越界捕魚事件,我們除了加強海巡查緝外,可否以更積極的手段與作法照會中共當局約束大陸漁民勿從事非法行為,這將是我中央或地方應認真思考的問題,期保護地區漁民生計,恢復漁市場商機。我們認為對於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必須迅速處理加強禁制,特提出以下數點或可作為參考:
─海巡單位勤加巡邏海域,嚴密我漁業海域,勿讓大陸漁民闖入。
─對已闖入大陸漁船,應依法處理,並仔細搜查漁船違禁、違法漁具予以查扣。
─對大陸漁民非法越界捕魚,亦依規定帶回詳加偵辦及製作筆錄,嚴重可依法究辦。
─海巡隊應定時或不定時在海上巡邏,遇可疑大陸漁船應即積極處理。
─海巡隊除查緝大陸漁民濫捕外,對大陸漁民走私行為,亦應嚴密監視,使大陸漁民無法從事走私活動。
金門海域魚群已日漸枯竭,生態資源也將蕩然無存,在金門本地漁民已無魚可捕的當口,大陸漁船仍大肆進擊,金門海域實在經不起大陸漁民的摧殘了,因此,如沒有效防制大陸漁民越界在金門海域非法捕魚,有關單位確應拿出有效作法為之。
保護漁業資源已刻不容緩,「竭澤而漁,後果不堪」。政府嚴加正視「護魚措施」使非法捕魚減緩,則是平衡海洋生態的最佳良方,而得以永續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