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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消保方案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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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日前召開九十二年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 ,針對多項攸關消保權益工作熱烈討論,同時通過九十三年度消保方案計畫實施策略與措施,期望經由相關單位的努力,落實消保方案的執行。當然,除了政府部門的努力,包括企業經營者、消費者都應該盡應有的責任,才能讓消費者的權益獲得充分保障。在日前通過的多項消保方案中,包括「食品安全管理」、「私、劣菸酒的查緝」、「醫療保健管理」、「水質安全的管理與查核」、「公共場所建物安全之管理」、「健全金融服務及管理」、「消費詐欺之預防與因應」、「健全消費損害救濟制度」、「完備消費者保護行政體制」等。而在實務工作上,如加強SARS防疫工作、市售食米的安全、仿冒金酒或以類似包裝產品混充金酒欺瞞消費者、網咖等休閒場所管理、市售包裝水及盛裝水品質安全、金融與手機簡訊等詐欺預防、商品標示、消費者服務及申訴管道及功能的強化等,都是消費者保護的重要工作項目,也都有待努力落實執行。

在多元化的現代社會中,消費行為也跟著多元,對於消費者保護工作也相對的多元而複雜,產生的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比如,不久前台省接連發生的金融卡盜刷案件,由於遭盜刷的客戶人數多、金額多,因此引起社會上極大的震撼。雖然金融機構承受所有客戶的損失,但是對於客戶而言,卻已遭受極不安全的恐慌,消費者的保障當然受到質疑。

而在金門地區的消費者保護工作,一直都是由政府主動且不斷的透過各項活動加強宣導,目的就在於希望企業經營者、消費者都能有深切的認識,進而在消費行為中落實,讓消費者都能獲得最佳的保障。但在實質的消費行為中,消費者是否能真正的注意到自身的消費權益,也是消費者保護的關鍵之一。

在消保工作中,企業經營者,包括販售者都應該負有最大的責任,他們必須生產、銷售符合相關規定標準、安全、衛生品質的產品,包括一切的內容、標示、包裝、說明、價格,以及服務等等,讓消費者安心的獲得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而消費者在消費時,也要注意自己的消費權益,即便是購買一些日常的小用品,也可以由標示、包裝、品質、價格等多方面檢視,讓自己的付出也有等值的消費價值。

消費行為是包羅萬象的,但是社會上也充斥著低劣、不實的消費產品,不惟打擊正常企業形象及擾亂市場秩序,也直接的使消費者蒙受損失,如金門高粱酒就是一例。金酒是深受消費者歡迎的產品,但在有利可圖的情形下,仿冒、偽造金酒的混入市面,以及假借金酒為名,卻販售不同的酒類,讓消費者遭受金錢的損失及威脅健康的風險。這類不實的產品及服務亂象,就要靠企業、消費者及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打擊不肖業者,讓低劣、不實的產品在市場中消失,才能讓消費者及企業經營者都有信心,也才能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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