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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 執法無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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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金門縣警察局的統計,民國108年至110年本縣發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達167件,共造成5死、162傷。警察局除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所規劃之「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外,並要求所屬各外勤單位規劃專案勤務,在酒駕易違規及易肇事路段持續加強取締,展現警方強力執法決心。
近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以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高峰期,因為這段期間正逢冬至、尾牙、元旦及農曆春節等民俗節日,加上近期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餐廳業者逐漸復甦,民眾飲宴機會大增。為防制酒駕,金門警方每年12月至隔年3月,將取締酒駕列為執法重點工作。
近日金門警方將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之政策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另警察局每月至少規劃2次擴大臨檢及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各分局、保安警察隊及交通警察隊也各自規劃至少8次之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統合警力強力執行,嚴打酒駕,展現維護社會秩序及道路交通安全的決心。
縣警局資料,108年共取締酒駕290件、109年271件;即便受疫情影響,110年取締182件,近3年酒駕案有逐年減少趨勢,顯見警方強力執法取締已展現成效。
另外,行政院日前指示嚴懲酒駕強力執法,法務部立即要求各地方地檢署執行檢察官從嚴審核,最近全台共計有67名酒駕犯,酒駕案件一律從速從重追訴,法院判決量刑過輕,公訴檢察官將上訴,具體求處重刑;酒駕判刑低於6月者,可易科罰金,但執行檢察官從嚴審查,評估個案是否有刑法第41條「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執行。
矯正署各監所執行「酒駕收容人處遇實施計畫」,讓酒駕受刑人在監所接受完整矯治,未完成戒除酒癮處遇者,或成效不佳,嚴審而不予假釋。假釋中再犯酒駕罪,將依法審酌撤銷假釋,再度發監執行。
行政執行署全台13分署同步啟動「強力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針對酒駕遭行政裁罰逾期未繳者,合計2059件,全部繳清、分期付款、已查扣財產等,有效執行金額已逾3500萬元,讓酒駕者付出代價,沒有僥倖。
事實上,對有錢人來說,罰金再重也沒有在怕的,雖然警方三申五令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措施,並呼籲相關業者也應負起社會安全責任,但酒駕累犯仍不怕,視人命如草芥。
最近因為高雄一名男子黃子洋酒駕釀一死三傷慘劇,高雄市長陳其邁要求讓酒駕犯到市立殯儀館服社會勞動,打掃高市殯儀館往生室、到入殮室與火化場等地,擦拭保存遺體的冷凍櫃及運屍車,馬上成為社會話題。酒駕累犯到殯儀館清洗冰櫃、解剖台等生命教育,台北市及台東縣早已實施,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從二○一六年底試行至今,已有八十五位酒駕犯被安排執行;台東地檢署從二○一七年起實施此一「震撼教育」課程。有酒駕犯說,「第一次距離屍體這麼近,內心震撼極大」、「再也不敢酒後開車了」,顯見罰錢不怕者,就應該讓其服社會勞動或不准易科罰金,直接發監執行才有震撼力。
農曆春節前是一年尾牙的時段,地區民眾在這段時間內的宴飲也較頻繁,所謂「無酒不成宴」,喝酒並不是壞事,但應適量,尤其是量力而為,但是地區鄉親有拼酒、勸酒惡習,近年因酒駕取締收斂不少,這是值得可喜的現象,「酒駕零容忍,執法無假期」,但願鄉親都可以平平安安渡過此一春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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