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發展社區特色
金門縣文化局為推動社區總體營造,鼓勵地區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踴躍參與金門縣社區營造點徵選補助計畫,申請類別包括:社區村落文化、擴大民間參與、文化友善據點、社區體驗╱小旅行、跨域資源整合及協力平臺、青銀合創、多元議題及其他,鼓勵社區透過影像紀錄、刊物出版、人才培訓、社區特色工藝開發、傳統藝術保存與發展、戲劇、音樂、舞蹈發展、社區導覽路線遊程規劃等作為主題,發展出社區特色。
隨著時代腳步,時空的推移、變遷與消逝,人們的生活型態與觀念也隨著時代與知識成長,城市的繁華帶動了經濟熱絡,忙碌的工商生活,卻拉長了人心的距離,都市叢林裡建築阻隔了左鄰右舍的圍籬,3C產品替代了人際關係,城鄉差距隨著時勢所趨愈來越遠,國內早在60年代即自聯合國引進「社區發展」的觀念,由社政機關主導推動「社區發展政策」。1994年當時文建會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時提出「社區總體營造」之名詞,以「建立社區文化、凝聚社區共識、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來作為一類文化行政的新思維與政策」作為主要目標。居住在同一地理範圍內的居民,持續以集體的行動來處理其共同面對社區的生活議題,解決問題同時也創造共同的生活福祉,居民與社區環境之間建立起緊密的社會連繫,其過程即稱為「社區營造」。
文化局推動社區營造工作,進行社區培力、社會創新與資源弱勢地區之藝文發展,以建立文化公民社會、均衡城鄉發展及落實文化平權。社區營造是推動地方發展最草根的力量,社造工作者用心血翻轉社區的困境,在金門這塊淨土上,堆疊無數令人感動的故事,並建構屬於自己的地方學。讓地方知識網絡成為居民社區認同與社區營造的基礎,針對社區現有資源盤點、訪查、整理、記錄、編輯、印刷出版及展覽,試著串連各種地方組織與產業,作為在地知識文化種子的培力教學平台,未來可共同發展具有教學意義之教育素材或體驗學習教材案例,擴大更多居民對於地方文史的認識、增進地方記憶的保存與認同。
社區營造基本上是社區自發的行動,從「社區家園」的概念出發,將「家」的想像擴充為「家園」,直接扣連上「社區」領域,讓利人也是利己,二者融合為一。但多數公共議題的處理必須運用公權力或者需要公部門的補助,由基層到政府、民眾參與、社區自主、永續發展等運作原則與方式,開發利用社區人力資源,加強社區營造人才培育工作,強化社區組織運作,期能藉此喚起民眾參與民主社會的公民意識,逐步累積社區的基礎能量,共同思考社區的發展方向及解決問題的能力,藉著社區總體營造理念的推動與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區共識,讓各地方社區建立屬於這個社區的意象,使社造成為日常生活的一環,讓關心並參與「家園改造」內化為理所當然的價值和習慣,才能培養更多的社區公民,創造一個屬於大家的「生活好所在」。
社區營造的是生活中的食、衣、住、行、育、樂無所不包,生活的長期累積就是「文化」,因此所提出的計畫或推動的工作便需扣連在地文化特色,符合社區需求,強調由人、文、地、產、景切入,作為對社區發展、社區建設政策的反思與檢討,符合社區生活需求,經由社區媒合學校及藝文工作者或產業專家參與社造工作,建立社區文化產業發展契機,吸引青年返鄉就業。提升居民素質以找回快樂的社造,使社造的努力不致流於表象的改變,記憶的尋回也不該只停留在形式上的紀錄,唯有進一步提升居民素質,才能真正落實社區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