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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金門語列為國家語言發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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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縣府秘書長陳祥麟率同文化局長許績鑫、科長周祥敏前往文化部爭取「金門語」列入「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家語言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草案)」,表達金門同為離島,馬祖語列入執行重點,而金門語卻未列入,已明顯與母法之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不受歧視之立法意旨有落差,本次該作業要點計畫執行重點應納入金門語,獲得文化部次長李靜慧善意回應,將尊重各縣市對語言的稱謂,未來朝語言調查研究努力,以符合各語言的精神。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三條「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及第四條「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故金門縣政府主張本次作業要點計畫執行重點應納入金門語;另將串連金門縣本土語言指導員鄭藩派、許秀菁老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檔案館王麗蕉主任,以及負責編撰金門語教材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劉秀雪教授,並整合金門縣政府各相關局處推動本方案,期提升金門縣年輕人母語學習之興趣及應用能力,培植國家語言專業人才及教學師資,營造人人都想說、處處可以學的永續傳承環境。
為落實推動母語金門話之保存與使用,傳承金門文化價值,早在民國99年,教育處為發展縣市本位課程與特色教材,結合本土語言指導員,整合年度推動本土教育經費、推展海洋教育經費及在地人力資源,向在地耆老與專業相關人士廣徵意見,橫向與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縣文化局等相關機構,多面向的資源整合,戮力推展「本土語言教學」及推動「學校母語日活動」,以達多元化的教學目標,致力復興金門語的原音與原貌。
十二年國教新課綱將「本土語言」列為各級學校課程,目的在強化本土語言的保留與傳承,然而金門地區的老師,卻必須以偏「台灣閩南語」腔調用詞通過認證;但任教時卻可能以夾雜「金門話」傳授本土語言,反不利純金門腔的本土語言保存。對此,立委陳玉珍曾與教育部研商由教育部自辦認證考試或是授權地方政府辦理認證,讓考用合一,減少教學現場的落差。畢竟金門腔調的閩南語不論在發音、腔調、用詞與「台灣閩南語」仍存在相當差異,若強迫金門的教師學習「台灣閩南語」的腔調及發音,金門的下一代人將逐漸失去金門語的腔調、發言及用詞,對於金門當地保存本土語言的傳承更形困難。
過去政府為了在台灣及金馬地區推行國家統一語言,在學校教育中禁止使用方言,造成許多方言瀕臨中斷的嚴重後果。金門語與台語在詞彙和發音等的不一致,目前在教育部編纂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中,所收錄的1萬6千個常用閩南語詞彙及單音字,或台灣閩南語推薦用字700字表,有不少字詞的音讀疏漏金門話的發音,對於金門地區語言使用者難以參考使用。如果能建立完整金門語詞發音解釋語料庫,不只能提供金門語教學清楚參考指引,也能讓閩南語方音特色有更完整保留與認識。
金門語是地方的一種語言藝術之美,落實到生活講金門話的環境,從小由家庭推動,鼓勵長輩與下一代多講金門話、用金門話溝通,進而保存金門語言文化的資產。隨著老一輩嫻熟金門話教學的資深教師逐漸退休,即使相關教材具備,年輕的教師在教授閩南語時,恐怕也難以用純金門話來教學,希望能透過政策的引導,教育部與地方政府的配合,投入資源,加強師培,讓金門語得以保存與傳承下去,更有助於讓金門文化底蘊持續傳承、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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