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建築的修復及活化再利用應兼容並蓄
金門縣政府一一二年第一次傳統建築活化利用標租案說明會日昨舉行,今年度金門縣政府傳統建築活化利用標租案所涉標共有八案,計十棟傳統建築,各標的均為金門縣政府近年透過權利設定方式取得使用權之閒置傳統建築,經結構與外觀之修復後,以三十年為期限進行活化利用。
為守護閩南傳統建築,縣府從九十年起訂定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接受民眾申請傳統閩南式:如一落四櫸頭、二落大厝、三蓋廊,或洋樓式:如五腳氣、突歸、三塌壽的建築物依原樣修復之獎助,以為鼓勵居民參與保存維護傳統建築及城鄉風貌。至目前已投入十億二千萬,修護721棟傳統建築,成果斐然。
據粗估,金門地區約有五千餘棟的傳統建築,過去20年間,金門縣政府陸續投入大筆金錢進行傳統建築風貌維護工作,但在硬體保留與風貌維護之後,建築終究需要透過「再利用」才能真正延續其生命與活力;為此,縣政府自本年度起積極推動傳統建築活化利用相關法規、制度之研擬工作。
依據縣府一一二年第一次傳統建築活化利用標租案標租須知(草案),縣府為積極推動傳統建築修復及活化再利用工作,提升傳統建築使用效益,俾使促進文化、觀光、環境永續發展等目標,得與保存地方特色及文化風貌之發展原則相結合,特依「金門縣政府傳統建築活化利用原則」辦理傳統建築公開標租作業。
其中釋出10棟將地上權設定予縣府並已修復完竣之傳統建築,透過公開標租等管道為其尋找到新的使用者與可能再利用方式;除了使外型優美、風貌獨具傳統建築能重獲新生外,更期望藉此帶動地方經濟與文化發展。
閩南式建築就外觀上來看,最大的特色就是外牆及屋面用了大量的紅磚及紅瓦,呈現磚紅的美感,並強調屋脊及屋面的曲線。由於社區中大多屬於一般民宅,所以屋脊兩端的做法會用「馬背山牆」來呈現。而傳統建築往往運用自然材料,例如:泥土、石、木、竹等,或是利用低度加工的建材,例如:磚、瓦、白灰,使建築物色澤自然與環境融合,有其獨特性。
但誠如陳福海縣長慨言,金門縣投入那麼多的經費在修復這些傳統建築,修復好了後卻沒有人去管,幾年閑置下去後,又開始長樹長草,再過幾十年又得再花錢去修復,這樣子的循環下去根本不是辦法,所以一定要加強活化再利用。
說到傳統建築保存及活化利用,就不能不談金門國家公園的例子,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自85年開始,針對聚落內無人使用且具歷史文化、保存價值之傳統建築與所有權人進行協商並取得經營管理權,在不破壞傳統建築樣貌下進行建物修復。修復後的活化方式,除了作為解說展示館及社區工作坊外,亦以標租方式委託經營民宿及特色賣店。截至目前為止,活化標租作為民宿及賣店共82棟,有效提升傳統建築使用效益,並帶動金門觀光遊憩發展及活絡在地經濟。
國家公園園區範圍內有漳泉樣式的傳統閩南聚落及清末民初外出經商僑民所引進的洋樓建築,惟多數已無人居住,任其頹圮,國家公園管理處開始辦理傳統建築修復及活化利用,至今已逾20年,取得使用權並予以修復的傳統建築共92棟,修復經費約7.5億元,使聚落文化得以永續發展。
金門縣政府修復的傳建有721棟,是國家公園的8倍之多,但是在活化再利用卻是遠低於國家公園,究其因國家公園修復的傳建都在聚落內,像水頭、珠山、古寧頭等地區比較群聚,所以容易發展成為民宿或賣店;而縣府修復的傳建則散居在各地,較為零散,比較不受人青睞,有其先天性的不足。
金門老人家都說房子要住人才有「人氣」,一棟沒有人氣的房子,沒有幾年就壞了,這是有一定的道理,閩南式房子因大都有天井,一旦沒人住小鳥就「鳩佔鵲巢」,不但築巢還帶來各種植物種子,尤其是雀榕破壞性極強,所以傳建房子修復一定要「活化」讓它有「人氣」,並趕走「鳥氣」,期待建設處這次十棟房子能順利標租出去,有了好兆頭,未來修復的傳建才不致又閑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