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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金門申設自由貿易港區的展望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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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1月14日經排審多項離島建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包括設置離島國際醫療特區的第13條之1及之2修正草案與設置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的第18條之1修正草案,引發關注。
據了解,本項修法之所以引發關注,便在於執政黨立委以為,此法如果通過之後,臺灣恐怕到處都會設特區,更會讓離島變成「一國兩制」示範區、統戰最前線的法案,一旦通過後將門戶大開、讓中國大舉入侵,「一定要擋下」。當然,這樣的說法也極容易反駁;因為自2003年「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實施以來,臺灣自由貿易港區已擴大發展為「六海一空」,包含臺北港、基隆港、臺中港、安平港、高雄港、蘇澳港及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如果執政黨立委的說法成立,難道這些港區都是一國兩制示範區?是否也要廢除?或許,金門設置自由貿易區也只是希望能擁有和臺灣港區一樣的發展條件而已。
「自由貿易港區」是指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際港口、航空站等,設定一個管制區域,在這個區域範圍內從事貿易、倉儲、物流、貨櫃(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理、裝配、加工、製造、檢驗、測試、展覽或技術服務之事業,透過簡化通關流程及減免稅賦,可在低成本、高效率的作業環境中營運;換而言之,就是便捷人員、貨物、金融及技術的流通,將跨國貨物流動限制減到最低,為了實行這個概念,自由貿易港區規劃了「境內關外」的觀念,降低企業跨國營運中物流、商流與人流之各種障礙,提升國家競爭力並促進經濟發展。
從上述的說明中,我們應該可以了解到自由貿易港區的一些梗概的內容及機能,那既然臺灣可以,為什麼金門不能?箇中原由或許便是我們經常聽到的,「金門可利用地理優勢與政策支援,發展為兩岸及東南亞物流樞紐」。據了解,早前地區委商執行「113年金門縣跨境電商輔導計畫」,推動業者商品進軍國際市場。透過電商平台、專業培訓、直播行銷及跨界合作,成功打造「金門優選」品牌,並推出聯名禮盒,為金門產品創造多贏局面。
這般的作為及願景誠然可做為自由貿易區的基礎,但似仍有許多不足之處,諸如:轉口貿易仍取決於本縣港灣的條件、規模及強度,金門短期內並無競爭力;加工、裝配業,本地並無太多工業區及腹地,可行性較低;會展及電商產業,金門固可為MIT窗口,但短期內,如何提升港埠設施條件、擴大台金物流規模、壓低物流成本反是難以攻克的問題。再有,養生、醫療項目著眼於大陸市場固有其利基,但前提仍是本縣基礎建設要到位;地區曾有芻議建置養生醫療專區著即發掘潛力廠商,就此,基礎建設同樣要跟得上進度,否則,亦是「空中樓閣」。
綜上,短期內我們或應著眼於解套小三通貨貿,善用臺灣自經區之境內關外、前店後廠模式,爭取完備法規及授權條件,試行對接閩、廈自貿區的可行服、貨貿項目,方為首要;是以,確認法源依據仍是當務之急。如若「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非徒有其法,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前提下,離島未必沒有努力的機會;至於離島建設條例的相應修法,也就不用過度糾結於意識型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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