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火災頻傳應做好預防宣導工作
金門從元旦起5天內已發生18起田野火警,尤其是1月5日在蓮庵里東村、金寧鄉慈湖路一段附近及東洲村郊都發生火災,一日發生五起,讓警消疲於奔命,此一現象確實值得大家注意。
據金門縣消防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日,共發生18起田野火警,其中12起是民眾焚燒雜草與樹枝,6件是燃燒垃圾跟廢棄物等,因消防及時撲滅,均未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
由於時值東北季風強盛時期,加上天乾物燥且東北季風強勁,火災一經發生蔓延風險較高,今年才剛過不到半個月就已經發生18件,且其中一天發生5件。消防局因此呼籲民眾嚴禁在野外隨意燃燒廢棄物或使用火源,以減少火災發生;若未經允許燃燒雜草引發火災,將觸犯消防法第14條等相關規定,可處罰行為人3,000元以下罰鍰。
根據消防局的統計報告,在107年本縣發生199起火災事件,108年發生242起,109年發生273起,110年發生308起,111年發生227起;起火的原因主要是敬神掃墓祭祖占14.98%;其次是電氣因素占7.05%;再其次是因爐火烹調占3.96%;菸蒂占3.08%、遺留火種占0.88%、其他占11.89%。
就以111年為例,本縣火災發生次數計227次,雖較110年減少81次(或-26.30%)。但觀察近六年資料,本縣火災發生次數自107年起逐年上升,111年火災發生次數則大幅下降。
111年本縣火災之起火原因以「因燃燒雜草、垃圾」132次占58.15%最高,其次為「敬神掃墓祭祖」34次占14.98%次之。另自110年起「因燃燒雜草、垃圾」之起火原因,由「其他」項中單獨列出,故由近兩年資料可看出本縣起火原因除其他外主要皆為「因燃燒雜草、垃圾」,其次為「敬神掃墓祭祖」。
111年本縣火災發生時段以15-18時計62次占27.31%最多,其次為12-15時56次占24.67%次之。觀察近六年資料,本縣火災發生時段以上午9時至晚上21時為主,歷年皆占8成以上。111年本縣火災發生月份以10月計45 次占19.82%最多,其次為9月34次占14.98%次之。觀察近兩年資料,本縣火災發生以秋冬季及4月為主。
在金門發生火燒埔的原因,許多都是因為在田野焚燒垃圾、雜草、或是亂丟煙蒂,在一時疏忽的情況下,或是因為沒有做好防範措施,而致引發不可收拾的大火;或可能是在焚燒之後,沒有將餘火加以完全的撲滅,就離開現場,使得餘火復燃,在強勁季風的助燃之下,終於迅速的蔓延。
另一個時段是發生在清明掃墓時,因為燃燒紙錢而引發的火警,在4月3、4、5日此一時段也是此起彼落,每到清明就聽到消防車警笛呼嘯而過,令人聽了頭皮發麻。
早年液化瓦斯還不盛行時代,民眾都是上山砍柴或耙木麻黃的葉子回家當柴火燒,但當瓦斯爐取代灶火之後,這些柴火都沒有人要,堆積在金門各角落,所以必須防範山林火災,一個不慎就會引發火燒埔,因此千萬不要在野外焚燒垃圾、雜草、亂丟煙蒂、野炊;如果必須在田野開墾、除草,而必須使用焚燒的方式,就一定要做好相關的預防措施,並在現場監視。尤其在焚燒之後,也一定要將火勢完全的撲滅,直到沒有復燃的顧慮才離開;如果發現火警,也要趕快報案,讓消防人員能很快的前往滅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消防單位還是要多加宣導,並對發生嚴重火災的肇事者採取重罰手段,恩威並重才能讓火災事件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