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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好好建設、國安更有底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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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離島建設條例》的修法,再度浮上立法院的議程,而目前媒體上對於該條例的修正,隱約地認定離島的建設需要犧牲國家安全的價值。但是,這樣的看法並非《離島建設條例》修法的原意,它的目的是希望補上長期結構性的不足:交通成本、醫療量能、產業單一、青年外流、公共服務的規模不經濟。離島的發展必須有更靈活、更貼近地方現實的制度工具;中央也應理解並尊重離島的特殊性,這是「平等」的另一種形式,也就是在不同條件下,給出足以達成同等生活品質的支持。
目前《離島建設條例》修法之所以引發「國安破口」疑慮,主要是修法內容牽動兩岸人流、物流、金流與治理權限的重新配置。以增訂第18條之1為核心的草案,允許離島縣政府在指定區域設置「離島自由貿易示範區」,並簡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與環評等程序,同時涉及大陸地區人民、法人、資金、物品與勞務進出示範區的管理設計;示範區的設置與管理辦法,則授權地方以自治條例訂定、報行政院備查。這些設計,正是爭議的核心:若配套不足,確實可能在「洗產地」風險、滲透風險、土地與環境風險之間,形成治理縫隙。當然,金門不想成為國安破口,因此需要的是「安全的發展」,不是「無條件的開放」。建設與國安並非對立;沒有國安底盤的建設,最終只會讓地方承擔外部風險,傷害金門長遠的生計與名聲。經濟部在立法院書面報告也直指,此案牽涉面向廣、影響層面大,宜進行整體評估並研擬相關配套。這句話,應成為中央政府此刻最重要的行動指令。
因此,若中央真要「理解並尊重離島特殊性」,就不能只把風險丟給地方,也不能只用政治口號互相貼標籤;中央必須提出可操作、可稽核、可執行的對應措施,並在修法中把「國安防火牆」寫進制度。以下至少有三個方向,應立即納入修法配套與行政設計:第一,改「備查」為「核定」,建立雙層門檻與國安影響評估,也就是明訂示範區的設置、範圍、產業類別、進出項目清單與管理機制,必須經行政院「核定」,並附帶跨部會的國安影響評估(含陸委會、國安、海巡、移民、關務、法務、金管等機關的共同審查)。地方提出方案、中央負起把關責任,才叫共同治理;第二,用「可驗證的貿易與關務制度」堵住洗產地疑慮,保護台灣製造也保護金門。目前外界對「洗產地」的擔心,背後是國際貿易合規與台灣整體信譽問題。因此,中央可以強化驗證措施及對應的關務制度,金門的發展也就不會被迫背負外界質疑;最後,中國大陸的人流、金流、投資與土地,建立更嚴格的透明與反滲透配套。
金門的特殊性,是地緣,也是生活。金門越需要發展,越需要中央用制度把「安全」做實,讓地方不用在「生計」與「國安」之間被迫二選一。現在真正的關鍵,不是要不要建設,而是中央及地方在制度上的配套,把關務、治安、反滲透、投資審查、環評與土地治理,一起升級到足以支撐「安全開放」的程度。一旦中央能夠承擔責任,金門也就可以配合,而示範「離島如何在高風險地緣中,走出韌性發展」、示範「地方自治如何在國家安全框架下運作」、示範「建設不是破口,而是更穩固的底盤」。如此一來,《離島建設條例》即可發展出一套既能讓離島好好生活,也讓國家更安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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