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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飆車讓金門的夜晚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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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氣一天比一天冷,刺骨的冷風讓人不想出門,但冷氣似乎不減飆仔的「熱情」,儘管10度以下,深夜空曠地區體感直逼零度,仍照樣上路狂飆,響徹雲霄的呼嘯聲,在空氣幾近凍結的寒夜,有時仿如戰機掠空緊急起降,特別的擾人清夢,許多鄉親苦惱徹夜難眠,不時在網路平台反映實況,痛罵飆仔四處流竄,也質疑警方和環保局、監理站在哪裡?
對許多鄉親來說,高速飆車與刺耳噪音是「雙生仔」,沒有人會靜悄悄的飆車,飆仔享受油門一路踩到底,速度不斷往上拉升的極度快感,卻不知有多少人被搞得頭昏腦脹,血壓也隨著魔音般的車聲一路狂飆,苦不堪言!
金門飆車不是現在才有,只是最近幾年變本加厲,情況逐年惡化,因此更讓人懷念在軍管時期,大、小路口都有軍方交通崗哨,車輛行經十字路口,不管有車沒車,一律都要在停止線暫停,否則就算違規,四周路口崗哨即時攔截送辦,一切都是井然有序,少有僥倖空間。
幾年來,歷任縣警察局長都將整頓交通和維護安全列為首要工作,也都說要給鄉親一個安全的居住和交通環境,但結果是人來了又走了,也拿不出和看不出什麼好成績。這真應了那句老話:「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終究是大官來來去去,個個虛應一下故事。
其實,金門縣警局雖一如台灣其他縣市,當然也有交通隊的編制,但外勤總共也才10人左右,要應付汽、機車滿街跑,駕駛有本地民眾,還有台灣和「小三通」遊客,一天比一天複雜的交通環境,簡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因此,縣警局如何發揮臂指功能,讓交通隊與金城、金湖分局的警力做到統合協調,杜絕交通亂象於未然,就是一項要好好研議的課題。
雖說,飆仔只怕警方攔截取締,對環保局和監理單位相較不在乎,但兩單位也不能閒著,該路檢和配合取締違規工作,一樣也不能馬虎,都要拿出自己的專業和展現自己的公權力,不能退到一旁納涼,萬事都讓警方扛,更不能讓警方一直被民眾罵,一直背黑鍋。
《噪音管制法》第2條、第26條及第28條修正條文已於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並由總統於2025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施行。未來,車輛若違反噪音管制標準,罰鍰金額提高為新臺幣3,600元至3萬6,000元;若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完成,且情節重大者,將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車輛牌照,俟完成改善後始得發還。此外,若一年內再度違反噪音管制相關規定,亦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目的正是加強對一再違規行為之管理與嚇阻效果。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也就是說,法令規定在前頭,有了法源依據,最終還要看執法者包括警方、環保和監理單位是否切實執行?如果努力!只是立法不做,條條文文就是空談。結果就是法律一千條,條條沒有用,只是銀樣蠟槍頭,中看不中用的擺件而已。
打造金門成為一座健康、宜居的城市,相關單位和鄉親大眾都有責任,大家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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