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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縣府與國家公園持續深化協作以促進地方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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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新任處長黃子娟履新首日,即率團拜會縣長陳福海,雙方就未來施政方向、地方治理合作與永續發展進行坦誠交流。這場看似例行的會晤,實則釋放出一項重要訊息:在金門發展的關鍵十字路口,縣府與國家公園能否建立更成熟、互信且具前瞻性的協作關係,攸關的不只是行政效率,更是地方發展能否走得長遠而穩健。
長期以來,金門的空間治理始終存在結構性的張力。一方面,國家公園肩負自然地景、歷史聚落與生態資源的保存使命;另一方面,地方社會對建設、居住與土地利用的需求卻日益迫切。尤其在土地價格高漲、區段徵收與都市計畫變更頻仍的當下,任何一項制度調整,都直接牽動民眾權益,也極易累積不滿情緒。
在國家公園法的約束之下,地方與中央間的抗衡中,民眾被誤導成國家公園是「發展」的阻礙,甚至有「將國家公園趕出去」的言論出現。烈嶼、古寧頭乃至金湖、金城地區,對國家公園「限制重重」的質疑聲浪,並非空穴來風,而是多年制度與溝通落差所累積的結果。
然而,若將地方發展受限的責任,簡化歸咎於國家公園,恐怕也是一種過度的情緒性解讀。國家公園法的設計,本就以公共利益與長期保育為核心,其限制開發、管制建築,並非針對地方發展,而是為了避免資源在短視近利中被快速消耗。問題不在於「要不要國家公園」,而在於制度如何因地制宜、治理如何更具彈性,以及中央與地方是否能共同承擔責任,而非彼此卸責。
事實上,金門國家公園的範圍本就僅佔全島約四分之一,且分布零散,早已因破碎化而削弱整體保育效能。水獺路殺、棲地受壓,正凸顯生態不會依行政邊界活動的現實。同樣地,遊客也不會分辨哪裡屬於縣府、哪裡屬於國家公園;在他們眼中,金門整體景觀是否和諧、文化是否被善待,才是真正的評價標準。若縣府與國家公園各行其是,最終受損的,仍是金門整體形象與競爭力。
因此,真正的出路,應是深化協作而非對立。縣長所強調的「韌性與永續」,不能只停留在政策口號,而必須落實於制度整合、資訊透明與民眾參與之中。土地徵收、計畫變更與保育管制,皆應在前期充分溝通,避免長期閒置、差別對待與標準不一,讓民眾陷於「不能用、又不處理」的困境。該鬆綁者勇於鬆綁,該補償者合理補償,該堅持的保育底線,也應清楚說明其公共價值。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墾丁國家公園在社區培力、生態旅遊與共管機制上的經驗,證明國家公園並非必然與地方對立。當居民能從保育中看見實質利益與尊嚴參與,反對聲浪自然不致一面倒。金門擁有更深厚的人文底蘊與世界遺產潛力,更不該在短期開發的躁動中,錯失長遠定位的機會。
就誠如陳縣長強調,金門最珍貴的資產來自長時間累積的自然景觀、歷史聚落與人文紋理,這些價值需要被細緻呵護,也需要在規劃過程中,與現代生活需求取得平衡。因此縣府將持續以夥伴關係為基礎,與國家公園在空間治理、環境管理及公共建設協調等層面深化合作,讓金門在面對外在挑戰時,仍能維持穩定而具韌性的發展節奏。
此次縣府與國家公園的新一輪對話,是一個值得珍惜的起點。期待雙方能以更高的治理視野,將「夥伴關係」化為制度化協作,讓保育不再被視為阻礙發展,而成為支撐金門永續、韌性與獨特性的核心力量。唯有如此,金門才能真正走出對立的迷霧,朝向多方共贏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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