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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服務的人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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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金門地區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家庭對於福利資源的了解與運用,同時讓社會福利資源更貼近社區、提升服務的可近性與便利性,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將從5月11日起,深入各鄉鎮提供福利諮詢。預定從金城鎮開始展開各鄉鎮巡迴駐點服務,提供面對面社會福利諮詢、宣導服務中心各項服務內容,讓資源更貼近社區,落實服務精神。
誠如金門縣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所表示的,該行動服務,除了希望提升身障者對於資訊取得的可近性,並期望透過實地接觸,增進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議題的理解,進而促進社區共融。
論及身心障礙者服務,其來有自:身心障礙者服務以個案管理為核心,由各縣市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提供生活自立支持、日間照顧、社區適應、輔具補助、生活補助及轉銜服務等。服務對象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旨在透過家庭支持與資源整合,協助身障者融入社區、提升自立生活能力與生活品質。
而其主要服務的內容,首在生活自立支持:包含小型作業所、日間照顧中心、居家服務、社區居住等,讓身障者能自立或減輕家庭照顧負擔。其次是輔具與無障礙補助:提供輔具購置、租賃、修理費用補助,以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再來是經濟安全服務: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租金補貼、停車位租金/貸款利息補貼等。而交通與社會參與方面,則包含提供復康巴士預約、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優待、免費停車證等。最後是雙老家庭支持:針對高齡身障者與其老邁照顧者,提供個案關懷與支持服務。
尤者,我們認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服務的核心,應從「醫療觀點」轉向「人權與社會模式觀點」,強調「沒有障礙的人,只有障礙的環境」,讓障礙者能尊嚴地參與社會。易言之,唯有從人權方面著手,方能有效落實身心障礙者服務,不致落於表面與空洞之口號。我們且就此論述,期能真正落實身心障礙者服務的初心。
一般而言,人權是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涵蓋生命、自由、平等及尊嚴,不受種族、性別等因素歧視。尢者,在現代社會中,人權已從早期的公民權擴展至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涉及數位權利,尤其是弱勢保障與社會工作實踐。
而人權與社會的關鍵面向,首在基本權利與平等,保障每個人享有生活、言論自由、工作和教育的權利,並禁止奴役與酷刑。而以今日之普世價值言,正如上述的,人權已從早期的公民權擴展至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涉及數位權利、弱勢保障與社會工作實踐;尤其是弱勢保障與社會工作實踐。
弱勢保障與社會工作實踐!不正是身心障礙者服務的核心嗎?不正是身心障礙者服務的初心嗎?從另個角度言,此不正是社會保障與照護責任的核心內容?是以障礙支持服務、長期照顧等,應被各部門視為公共責任,而非個人或家庭的風險承擔;此方是身心障礙者服務的人權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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