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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時代 更要守住創作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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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網路興起,智慧型手機普及,詐騙手法不斷翻新,令人防不勝防,受害案件層出不窮,許多人辛苦一輩子累積的財富,常因被騙一夕之間化為烏有,衍生許多社會問題。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去年全國共發生十九萬七千餘件詐騙案,民眾財產損失新台幣四百八十餘億元;其中,金門地區警方受理詐騙案三百一十六件,被詐騙金額達一億三百零六萬元。值得慶幸的是,金門縣警局將「打擊詐騙」列為重點任務之一,除在各社區懸掛防詐宣導橫幅,也常派員警深入各聚落宣導,且與金融機構攜手合作,建立「警銀聯防通報機制」,去年就成功攔阻四十七件詐騙案,讓民眾減少三千四百六十九萬元的損失。
當然,上述國內及地區的詐騙案件,僅止於有報案者。此外,還有未通報的案件,可能倍蓰於此;而綜觀詐騙手法,普遍以假投資、假檢警、假網拍、假客服等手法,誘使民眾誤信落入圈套;換言之,手法都是「假的」,遂行其詭計,騙取不法所得財物。
然而,自從AI興起,於台灣出生的黃仁勳,在美國與友人共同創辦的「輝達」公司,掀起全球「人工智慧」熱潮,他個人淨資產高達一千八百餘億美元,暴衝上全球第七大富豪。同時,也讓台灣地區以「台積電」為首的電子產業鏈,形成全世界AI產業重鎮,讓「台灣股市」在短期內飆近五萬點大關,也使許多存股族笑呵呵,而這些都是「真的」,千真萬確!
但是,AI產生的東西,很多是「假的」,諸如:要一張圖片、一段影片,或一篇文章,只要用語音和按鍵輸入指令,短短幾分鐘的光景,即能迅速生成。如果不滿意,覺得圖片或影片不夠精彩,以及文章字數太少,只要再繼續下指令,也能很快如願以償,其特色是產生的圖片、影片都很驚艷;所產生的文章,詞藻很華麗,但卻像「愛拚才會贏」的歌詞-無魂有體親像稻草人,那都是「假的」,足以讓人真假難辨,這就是人工智慧厲害的地方。
如果用這些AI生成「假的」東西,投放在個人網頁或群組,用以自娛娛人,平添生活樂趣,倒也沒有什麼對錯問題。但是,如果用AI生成的文章投到報社賺稿費,這是一個新課題,也是新挑戰!因為,這種行為可能涉及「著作權歸屬與侵權」及「涉嫌詐欺取財」的風險,不得不慎!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是以「人」作為權利義務主體,其創作始享有著作權保護。尤其,至今我國尚未對AI特別立法,使其取得法人資格。同樣的,包括美國、歐盟等國均主張AI生成的,不具備著作權。
具體而言,報紙是商品,客戶花錢訂閱,要買的是貨真價實的東西。是以,報社的稿約都要求,必須是原創作品。倘若投稿者以AI生成不具「著作權」的文章投寄,即違反相關約定,報社有權拒發稿費、及追討已支付的報酬,甚至,對所造成的損害,提出民事賠償。
由於AI生成文章,通常是透過搜羅別人著作匯聚而成,投稿者若未註明是AI生成文章,矇騙過編者刊登見報,取得對價稿費報酬,那可能涉及詐欺取財等法律風險,若有讀者到警所作筆錄檢舉,際此擎舉打詐的大纛下,凡是涉嫌詐騙案件,一經受理移送檢方偵辦,投稿者勢必嚐到跑法院的滋味;倘若再以虛假名字、地址及身分字號,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稿費逃漏稅」等罪責。
去年,國內發生十九萬七千餘件詐騙案,有近十四萬件被偵破,破案率達七成以上,正是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依現行法律,「偽造文書」和「詐騙」案追訴期都長達二十年,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尤其,檢警科學辦案,不法分子再怎麼精心策劃規避,終將難逃法網。因此,想以文章賺稿費,應善用心思與智慧好好創作,切莫心存僥倖,貪圖錢財而誤觸法網,為人生旅程留下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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