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汽車占用路口「機車停等區」
金門的汽、機車數量激增,統計顯示至2025年底,汽車登記數為5萬1868輛、機車則在7.6萬輛左右。以總面積約15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僅5、6萬人來看,數量上頗為可觀,在環境條件日益複雜化下,帶來更多的交通問題。
近年來,縣府觀光處交行科持續優化交通設施,警方也加強取締違規行車,雖然無法完全杜絕如飆車、超速和跨越中線、雙黃(白)線,以及更常肇事的「切西瓜」危險爭道等交通亂象,但在降低闖紅燈、不打方向燈和違規右轉方面,基本取得一定的執行成果。
車來車往的交通動線下,肇事率最高的「路口」是攸關通行安全,必須更加注意的「虎口」。在金城、金湖地區等重要路口,普遍都有畫設「機車停等區」,但遭占用情況到處可見,不但造成機車騎士不便,也帶來更多的交通安全問題,已到了必須正視和解決的程度。
根據現行法規《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汽車或黃牌、紅牌等重型機車,在紅燈時不得占用機車停等區,否則可處新台幣900元至1800元的罰鍰。有法源依據,罰則也清楚規定,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消除亂象還在落實執行。
但若汽車行至路口時,因前方往來車流堵塞,而在轉綠燈時仍被迫停在機車停等區內,只要有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畫面做為證據,均可依法提出申訴。同樣的是機車若為進入停等區內,而有跨越雙白線的情事,也屬於違規受罰的行為之一。
台灣地區在畫設機車停等區,保障用路人最多的機車族時,初期也同樣是亂象頻傳,甚至有很多駕駛人不知「機車停等區」的方格用途,不但汽車進入占用,也有機車騎士不敢進入,而停在方格以外,造成路口交通更加壅塞,直至後來加強取締,包括「越線受罰」只要輪胎壓到路口停止線,警方也照樣挈單開罰,亂象才逐漸消除。
值得一提的是,地區部分路段「機車停等區」的畫設還有改善空間,如金門地檢署與高分檢路口,小方格僅能安全容納3輛,與往來車流量不成比例;另如東洲十字路口也因轉彎角度問題,導致自桃園路左轉的車輛會進入「機車停等區」出現碰撞危險,還好在最近路面重鋪和畫線後,已獲得顯著改善。
另一亂象是「小三通」上岸的陸客騎著「小電驢」微型電動車全島跑,常成群堵住可以紅燈右轉的路口,造成後行車輛無法順暢通行,在路口緊縮下帶來更多交安疑慮。在大陸「十一」長假即將來到,遊客人潮爆增之際,做好交通疏導相對重要。
汽、機車混合通行,常因車體大小和行車速差,而讓行車險度隨之提高,若有違規超車、超速情形,肇事可能性更大幅增加。「機車停等區」的畫設用意即在停等紅燈時,先進行部分前行車輛的分流作業,並以減少事故發生機率為設計考量。但再好的交通規畫都有賴駕駛人的全力配合,否則成效必然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