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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塹墾首王世傑原籍之確認

發布日期:
作者: 黃振良王建成楊詩傳/合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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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2006年10月21日,金門縣文化局在審查歷史建築申請案中,位在浦邊39和40號的王世傑古厝名列其中之一,經審查委員討論後決議,通過該點先核准列入歷史建築,並可考慮公告為縣定古蹟。第二天經過《金門日報》報導後,遠在同安的前文化局長顏立水寫了一篇〈王世傑的古宅值得保護〉的文章在報上發表,隨後獲得金門本地的文史工作者熱烈討論,這時遠在新竹就業的金門人楊詩傳,以其投入新竹及金門文史研究的熱忱,在張德南老師引領下進入新竹市文化局的文獻室,找到大量新竹和臺灣史蹟書籍,以及由新竹市開拓先賢王世傑研究會於1991年出版的《竹塹開拓先賢王世傑派下族誌》,連同由張德南老師提供抄錄、線裝的「開拓竹塹始祖王世傑」族譜手抄本,將這些資料影印寄回金門,不久也得到金門回寄《金門王氏族譜》〈學法公(浦邊)裔派譜序〉的影印資料。
隨後又輾轉與新竹市開拓先賢王世傑研究會理事長王忠仁先生取得聯絡,告知得到一份金門王世傑譜牒,王理事長起初有點不太相信,因為竹塹王世傑裔孫曾經多次前往泉州及同安尋根不得。於是便相約在王家燦先生家中見面,召集王世傑裔孫多人,詳閱和比對昭穆的接續,並告知「王世傑古墓」在金門太武山下,金門縣文化局接受王家族人申請後,經審查通過,將「王世傑古厝、古墓」列為歷史建築。當時適逢王世傑第十一代裔孫王忠仁先生將於2007年九月十二日率領新竹市家具公會來金參加家具公會商務會議,於是經過楊詩傳的居中引線,由金門王氏宗親會和浦邊宗親陪同展開尋根序幕,確認無誤並拍攝「王世傑古厝、古墓」照片,順利完成尋根任務,使金門與新竹兩地王氏宗裔關係重新接上,也使新竹王家多年的尋根夢得償宿願。
二、王世傑與竹塹之開發
有關王世傑的史料,金門本地過去一直都未出現過任何一字,而多見諸於台灣文獻中。按《臺灣通史》王世傑列傳所述,對於竹塹地區之開發,清代初期開發背景之記載如下:「新竹固土番之地,勢控北鄙,文物典章,燦然美備。跡其發揚,可以媲嘉義而抗彰化。然當二百數十年之前,猶是荒昧之域也;鹿豕所游,猿猴所宅。我先民入而啟之,剪除其荊棘,驅其猿猴鹿豕,以長育子姓,至於今是賴。初,永曆三十有六年春,北番亂,新港、竹塹等社應之。延平郡王克塽命左協理陳絳帥師討,諸番皆竄。時有王世傑者,運餉有功。師旋,許其開墾,而竹塹乃為我族處矣。」
繼而介紹王世傑個人開發竹塹的經過在文獻中提及:「世傑泉州同安人,來臺為賈,既得墾田之令,集泉人百數十人至,斬茅為屋,先墾竹塹社地,就番田而耕之,引水以溉,歲乃大稔。其地即今縣治之東門大街以至暗仔街也。已又墾西門大街至外棘腳,治田數百甲,來者日眾,縣治一帶皆為鋤耰所及矣。世傑既以力田起家,又與番約互市,歲餽牛酒,竹番自創後,力微眾寡,不敢抗,而墾務乃日進。」
到了康熙五十餘年,「始墾濱海之地,曰大小南勢,曰上下羊寮,曰虎仔山,曰油車港,曰南莊,凡二十有四社,為田數千甲,歲入穀數萬石。既又墾迤南之地,曰樹林頭,曰後湖莊,曰八卦厝,曰南雅,曰金門厝,曰姜寮,曰北莊,凡十有三社,儼然一方之雄矣!」
在其開發工作進行中,「族人林列自泉州來,世傑命種苧而給其資用以織褐故新竹產苧特盛,即今之苧仔園也。」
最後一段評析王世傑對於開墾新竹、拓大國家版圖之功:「世傑既死,其子不睦,析產以居,乾隆初又與鄭氏搆訟案懸府署,累年不決,家乃中落。然世傑以一匹夫憑其毅力鼓其勇氣以拓大國家版圖,功亦偉矣!世傑既沒,從其後者又若。而人雖微不足道,而亦有功於墾土者也。故附傳之」(註1)
王世傑對於竹塹的開發居功厥偉,連橫稱讚其「苦心孤詣,蒙苫蓋,暴霜露,胼手胝足,與佃農共甘苦」,「以一匹夫,憑其毅力,鼓其勇氣,以拓大國家版圖,功亦偉矣!」
另一個有關王世傑拓墾竹塹埔的說法,是以王氏由護糧官轉為墾首的傳奇過程。即在參加軍糧督運的任務中,年輕的王世傑被鄭克塽委為謢糧官,自台南安平運糧北上至雞籠、滬尾砲壘,途經竹塹埔時,見沃野千里,一望無際的荒原曠野廣大平坦遼闊,溪流縱橫交錯,水利充足,麋鹿成群,而當時只有少數平埔族人從事原始耕種和狩獵,此時他心中已勾勒出墾荒的藍圖。所以當運糧的任務達成後,王世傑馬上申請開墾竹塹,明鄭王朝有鑒於開發之需,且王世傑督運軍糧有功,因此特別獲准用「跑馬定界」的方式,在竹塹圈地拓墾。他騎著馬,一口氣就從鳳山崎(今新豐山崎),馳馬至老衢崎(今苗栗崎頂),馬始停止,馬行走的行程範圍內之拓墾權利均歸其所有,獲准領取開墾竹塹埔的墾照令。
在此暫不討論由賈或由軍轉為墾首,就王世傑是今新竹地區最早且最重要的開發者,這點當無疑義。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鄭克塽降清,授漢軍公,鄭氏治臺凡三世共計二十三年,明鄭王朝遂亡。
(一) 拓墾農田
新竹原本是道卡斯平埔族竹塹社人生活居住之地,竹塹社番大部分居住在竹塹和苗栗一帶的沿海地區,東自連峰山麓,西至海濱,北起竹塹溪(頭前溪),南達香山和鹽水港一帶。竹塹埔地寬長百里,在漢人尚未進入開發之前,以射鹿捕獵牲畜維生。明朝天啟六年(1626年),西班牙人據臺後曾因傳教來到新竹,但因與道卡斯族原住民相處不睦,在神父遭到原住民殺害後中止;明隆武元年(1646年),又有因船難而登陸紅毛港的西班牙人在這裡定居;十七世紀荷蘭殖民臺灣,漢人還未大規模抵達竹塹地區開墾前,主要居民為臺灣原住民。
「初,軍戍雞籠者,遇北風盛發,船不能往,則命土番轉運。沿途供役,土番苦之,督運者又嚴為驅策,遂相率為亂,殺通事,掠糧餉。竹塹、新港各社應之,道無行人。報至,侍衛馮錫範請以左協理陳絳率兵討,宣毅前鎮葉明、左武衛左協廖進副之。番懼,遁入山。駐兵不敢歸。吏官洪磊言曰:『土番之變,勢出無奈。勞師遠討,似非所宜。蓋以番如野獸,深山藏匿,難搗其巢,不如寬以撫之。懷德遠來,善為駕馭,則番當自服。況當國家有事之時,尤不宜震動,以生外侮』。克塽從之,遣各社通事往招。又命明進率兵至谷口,勦撫並用。番不敢出,輒乘虛剽殺。乃樹柵以困。番無所得食,窮蹙乞降。諭各歸社,聽約束,然後班師。時同安王世傑從軍轉運,請墾竹塹之地,許之。三十七年春正月,聞清人將伐臺灣,乃籌防務,討軍實,而餉絀。五月,上淡水通事李滄請採金裕國,安撫司林雲言之,命監紀陳福率宣毅鎮兵往,以土番為道。因至卑南覓,不得而歸,而鄭氏亦亡矣。」(註2)
明鄭王朝亡後,清廷以臺灣孤懸海外,大臣有建議將臺灣人民悉數遷往內地再放棄者,也有主張租借給荷蘭者,而施琅於同年十二月上陳「臺灣棄留疏」,陳述臺灣棄留之利害,說明臺灣優越的地理位置、富饒的物產,以及指出徙民遷界的困難,其中談及「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臺灣一地,雖屬多島,實關四省之要害。」增顯臺灣的重要性,施琅親歷臺灣,深知臺灣良窳,而堅持把臺灣納入版圖。後來康熙帝亦認為:「臺灣棄取,所關甚大。鎮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當之策。若徙其民,又恐所失,棄之不守,尤為不可。」康熙採納施琅意見,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臺灣正式納入清朝版圖。
清廷於是在台置官轄理,但初期都以南部地區為主,大甲溪以北地區尚未開發,當時竹塹隸屬於諸羅縣管轄,縣治在今嘉義市。由於早期官治、軍防,皆止於大肚溪,自大甲溪而北,非縣令給照,不容出境,然而私渡、偷渡、偷航者仍絡繹不絕。
眼見時局已穩,王世傑便於康熙二十七年,買船返回福建同安,宣傳赴臺墾田之利,作東渡之準備。復於康熙三十年(1691年),再次回籍,率族人及親朋戚屬等約數十餘人渡海來台開墾竹塹一帶,引水灌溉墾耕,從東門街到暗仔街一帶開始,接著是西門街、石坊街到棘仔腳,最後在樹林頭庄聚居。樹林頭庄位於竹塹城北門郊外的聚落,其範圍在現今東大路、武陵路、中正路、吉羊路等四條道路兩側,中間有境福街貫穿,包括士林里、武陵里、境福里、福林里,早期居民大部份務農,傳說往昔樹林茂密,故得名樹林頭。(註3)
康熙五十年(1711年)左右,王世傑第三次返鄉,召集鄉里遐邇族親等,在其帶領下,一百八十餘名族人及子姪,一行人浩浩蕩蕩搭上帆船,渡過風浪險惡的黑水溝,到了臺灣,從臺中梧棲港登陸,再沿陸路北行到竹塹開墾。
先就竹塹社番聚棲之地,取得竹塹社番歡心,斬茅築室數十間,作為工作和寢食居住之地,初步奠定開墾的基礎,開始有步驟的集體開闢竹塹。本其過去與社番往來交際貿易的經驗,以及對地理環境熟稔的關係,與社番原住民開始接觸和交易,以糖果、煙、布和土番互市,劃定地界並成立哨站巡查,輪流日夜戒備防變,以求相安無事。
在他手上完成的開發範圍,就是連橫在《臺灣通史》〈卷三十一/王世傑列傳〉中所寫最早開發的「其地即今縣治之東門大街以至暗仔街也。已又墾西門大街至外棘腳,治田數百甲,來者日眾,縣治一帶皆為鋤耰所及矣。」還有康熙五十餘年,「始墾濱海之地,曰大小南勢,曰上下羊寮,曰虎仔山,曰油車港,曰南莊,凡二十有四社,為田數千甲,歲入穀數萬石。既又墾迤南之地,曰樹林頭,曰後湖莊,曰八卦厝,曰南雅,曰金門厝,曰姜寮,曰北莊,凡十有三社。」(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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