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恆音樂的兩種鄉愁
二十多年前,台灣名樂評人張已任在其《談樂錄》(台北,圓神出版社,民國七十五年)一書中,轉述了在紐約以教「聽音練耳」而名重一方的鮑爾絲女士(Marie Powers)一番談話。她說:「『聽音練耳』這堂課的目的,是要教導學生如何聆聽他們自己心中的聲音(inner sound),以及訓練他們如何發展其各自內在的耳朵(inner ear)。當人內在的聲音與外在藉某種物體而產生的聲音相吻合時,才能真正地產生音樂。」
今晚,當自己要來談談李子恆音樂的時候,便不由然遙記起鮑爾絲的這幾句話。我心想,那麼,屬於李子恆其一己內在的聲音又是什麼呢?我並沒聽盡他共四百多首創作歌曲,不敢遽下斷語,但我至少可以以歷史「斷代史」的觀照方法,擷取李子恆音樂生命的某個片斷,在這個片斷,或者更好說是「橫切面」裏,我個人認為李子恆的音樂拋露出一種其對「鄉愁」的出入。
此處的鄉愁喻指,首先,當然是指其對島鄉金門實際顯見的人事景物的歸溯。其次,是指其對個人內在心性幽邃處的一座原野的追慕──那座綠疇平野叫做「抒情性」。而這兩種鄉愁的慕思又互為形塑及影響。
話或可再從我個人對音樂本質的迷惘不解講起。《樂記》裏這麼說:「欣喜歡愛,樂之官也(按:官者主義也)。」《荀子·樂論篇》開宗明義第一句話也是:「夫樂者樂也。」之前自己一直想不透,音樂既然是心之悅樂的表現,而且樂聲既發,回歸心耳,理應也會更增加內心的欣愉才對。但揆諸現實,為什麼越是帶點哀怨的曲調越感人?或者是,為什麼幾乎所有的音樂──即使詞的含意分明是快樂歡暢的,聽來似乎都帶著那麼一點隱微的幽傷?前陣子,重聽黃安源那以鋼絲為弦的二胡演奏〈春之頌〉,時維春節,萬物勃興,音符的確也歡欣鼓舞的,但再靜心諦聽,每一個旋律,每一個調息,每一個頓挫抑揚,似乎都影綽綽地夾帶著一抹悠悠的悲緒。
大陸小說家余華在其隨筆集《靈魂飯》收錄的〈高潮〉這篇文章裡,轉述了一則關于二十世紀中葉俄國音樂家蕭斯塔科維奇的故事,蕭氏一生作了一百多首交響樂和協奏曲(其代表作即那首另題〈列寧格勒交響曲〉的〈第七交響曲〉)。據說當穆拉文斯基認為蕭斯塔科維奇試圖在其自己的作品裡表達出歡欣的聲音時,後者卻回答了他一句:「哪有什麼歡欣可言?」的確,出入於心耳的聲音,看來並沒有什麼純粹的歡樂這回事的,而這莫非也忠實反映了人世苦多樂少的原委吧?
那麼,關于音樂的本質,難道自己誤讀了荀子?
我趕緊從書架中抽出那本積塵已久的《荀子集解》,再三端詳,終於恍然大悟。書中《樂論篇》是第二十,而第十九呢?是《禮論篇》,向來荀子不都是「禮」、「樂」並稱的嗎?緣於荀子先以性為惡,再以禮來化性,而樂無非也是用來幫贊、助益禮的功效的,所以他才會說:「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又這樣子說:「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
原來,荀子最終是在講社會學,講政治,講治國安民之道呀!「故曰樂者。君子樂得其道(下略)故樂者,所以道樂也。」他要化性之惡、之偽,所以就必須付禮和樂以正面樂觀的意義及力量。總歸一句,荀子意在藉樂推行其道,音樂本身並不是他的論述重點及目的,如此,對音樂寧取樂觀的意義是不足為奇的。〈樂記〉題旨無非也是這樣,根本是在講德行教化,在講王道。「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其道,小人樂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樂者德之華也。」是在講道德主義,而且是先驗的道德主義。
既然如此,音樂在此被認定為一種屬於「性」(天性)的範疇。而且這「性」是一種樂善的性。
當然,在中國玄學家裏,有不少人不同意這種看法,其中最著名的應是魏晉時代諸清談名士對此的相互駁難,如夏侯玄作〈辨樂論〉以駁斥阮藉之移風易俗及聲有哀樂觀點。稽康更寫出那篇〈聲無哀樂論〉加入戰局。稽康以為人之天性是未有哀樂的,發動而為人情後才有哀樂可言。
稽康的「性」、「情」之分,顯然是受到釋氏之學的影響,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區別。然而,在後天「情」之領域的聲音究竟為樂?為哀?則尚可再作申論,我個人的看法是,音樂(用一種較寬鬆的定義,把聲音和音樂等同視之)是偏於哀的。除了個人證會外,我還可以援引叔本華的意志哲學觀點,依叔本華,整個藝術的對象是掙脫意志的,可反推回去,藝術──自然也包括音樂在內──的本質,便具有一種違逆於歡愉的生之意志的、亦即堪悲的東西。
那麼,說「(音樂) 哪有什麼歡欣可言」的蕭斯塔科維奇呢?他講的可就是之為一種的音樂本質了吧?即以〈列寧格勒交響曲〉為例,這首曲子當初的靈感,除了作曲家一己的內在情思,田園的眷顧,據說也有部份源自聖經〈詩篇〉裏悲喜之間的不斷轉換。考諸舊約聖經〈詩篇〉一百五十篇,從頭到尾莫不在禮讚耶和華,祈求神懲惡矜善,可以說篇篇都是悲憤的呼告 (想必有人會說那該是悲和喜的呼告)。有趣而頗堪玩味的是,蕭斯塔科維奇除了曾有作品被禁外,其現實生活大致堪稱順遂而優渥,中晚年甚至膺任蘇聯作曲家聯盟書記,更榮獲過「社會主義勞工英雄獎」和「列寧勳章」等崇隆。他會說出自己的音樂哪有什麼歡欣可言這樣的話,其個人情性致令他偏向悲劇性思考、宗教信仰裏的罪性之苦纏縈等等容或都有之,然而,難道不可能緣於蕭斯塔柯維奇其實對音樂──出入於人身情染的音樂,不可能是歡樂的這點,已經有了深刻的體認?而這種體認超越了他個人及其現實生活,使他認知到那從生命所由出的音樂的本質,終究悲多於喜、苦多於樂。
音樂尚未經由情識形成前,是一些音符的高低、長短、抑揚,其組合並非機械性的,換言之,其組合並非二等於一加一,卻類似物理量子過程的「不可分性」( Indivisibility ) ,亦即一整體不可分解成相互作用的各個部份。在音符這個階段,可說是一種純粹之性的音樂,自然並無苦樂之分。然而一旦音符形構成音樂,形構者既是人,具情思塵染之人,於是便剎時有了苦樂繽紛。而我十分了然於胸,音樂始終是往苦悲那一方傾倒的。我常援用東漢何休《公羊傳解詁》裏的那句話來解釋音樂生成的原始本意及景狀:「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確,歌者十之八九莫非是胸懷怨苦、心有悱惻,或至少說是心有所不得的。
或又另從情、智二分的角度看,音樂的本質是情感而非理智。何瑞斯·華爾波的名言一語中的:「以理性看,人生是一喜劇;以情感看,人生乃一悲劇。」對荀子來說,世界是理智之喜,但對蕭斯塔科維奇,世界是情感之悲,職是他的曲子便理所當然地屬於無歡之調。
或舉《呂代春秋》〈古樂篇〉的:「昔葛天代之樂,三人摻牛尾,投足以歌八闋。」以證歌曲可出自天真,純然的歡愉。其實或不全然如此。原始歌舞想是生產行為之意識的模仿,事先都具有目的,譬如祈福、祈雨等等,其初心未必是歡樂的,也摻雜有緊張恐懼的成份。「葛云氏之樂」的彼「樂」字,羅振玉在《殷虛書契考釋》中說:「從絲在木上,琴瑟之象。」也就是說,意指葛天氏鼓奏樂器,而並非是說葛天氏很快樂。
或舉詩史上那首被認為最早記載的歌謠:「癸卯卜,今日雨?其自西來雨?其自東來雨?其自北來雨?其自南來雨?」看來也頗有戲樂況味,但「其」字其實是表示疑問的意思,或竟是充滿憂懼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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