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碑林二考
如果只有一位同時代人士的文獻有不同說法,則清修「池州府志」之載未必有誤,但有兩位同時代的同鄉都稱紀元憲之字為「藎我」,那筆者只能認為兩票勝一票:「池州府志」所載紀元憲之字為「藎莪」、是多了一個草頭--在此還有一個謎:既然連「名諱」都已直言,為何在給紀元憲建碑時卻特意不載其「字」?筆者不解,盼有知者能賜明教。
起家萬曆甲辰進士:紀元憲於萬曆三十二年(西元1604)年考中武進士(他考中武舉人則是在前一年、萬曆三十三年)。起家,謂紀元憲投身軍旅以迄晉身高級將領,是由他考得武進士開始。
--以上,是筆者對「副將軍紀公德政碑記」的整理結果與註釋。在碑文正文之後的署名,除撰文者駱日昇已介紹於前,參與建碑諸人名單之中,冠首的「舉人李雍」(李厝人,萬曆三十一年中舉,官至江蘇宿遷縣令。)以及「陳昌文」(古區人,於萬曆四十三年乙卯中舉、天啟二年壬戌成進士,官至北京吏科給事中)兩位都是金門本地人。